青岛划定59处省级生态红线区 分布在8个区市
来源:大众网-城市信报 2016-09-19 13:31:00
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并通过《青岛市省级生态红线划定方案》,会议原则同意确定本市省级生态红线区59处!9月18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这59处生态红线区包括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18处 、土壤保持生态红线区36处、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红线区5处 ,合计1120.65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李沧区、城阳区 、崂山区、黄岛区、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8个区市。
生态保护红线(简称生态红线),是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我国生态资源丰富,但长期的不合理开发导致生态环境破坏严重、野生动植物种类和数量急剧下降、生态安全形势十分严峻。迫切需要划定生态红线,对区域内地区限制开发、重点保护。
59处省级生态红线区划定
按照《山东省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要求,青岛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等10部门历时一年时间,终于编制完成《青岛市省级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含图件、方案文本、登记表等),共划定青岛市省级生态红线区59处,采取“自然地理单元+主导生态功能+生态红线区”的命名方式。具体分布为:
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18处。主要分布在城阳区、黄岛区、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等区域。青岛市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的生态功能为水源涵养,其中瞭望山片区、东石岭片区、车轮山片区3处生态系统为森林生态系统,以黑松为主,保护目标为森林生态系统,生态功能为涵养调控水源;其余15处生态系统类型为淡水生态系统——水库、河流、地下水,保护目标为一级保护区的水质达到Ⅱ类标准,二级保护区的水质达到Ⅲ类标准。
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红线区5处。主要分布在崂山区、黄岛区和平度市等区域,青岛市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红线区的主要生态功能为生物多样性维护,次要生态功能为水源涵养,生态系统类型为森林生态系统——针叶、针阔混交、阔叶林,以黑松、赤松、刺槐、栎类、日本落叶松、水榆花楸为主。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红线区的保护目标为森林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地质遗迹和人文景观等。
土壤保持生态红线区36处。主要分布在李沧区、城阳区、黄岛区、崂山区、即墨市、胶州市和莱西市等区域,青岛市土壤保持生态红线区的主要生态功能为土壤保持,减少水蚀和风蚀导致的土壤侵蚀,生态系统类型为森林生态系统——针叶、针阔混交、阔叶林,以黑松、刺槐为主。
红线划定可以改善生态系统
省级生态红线区划定后,将对本市生态环境带来哪些收益呢?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工作组对生态红线进行了成效分析,可以看出,划定后的成效主要体现在改善生态系统、保障环境安全等方面。”
59处生态红线区合计1120.65平方公里,这些区域具有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土壤保持等功能,可有效保护具有代表性的动植物物种及生态系统,保护生物多样性,从而改善和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减少水土流失;同时,生态红线划定后,保护绿色生态屏障,加快水源涵养林建设、水土流失治理等生态建设项目的实施,有效修复人为因素产生的各种生态破坏,城乡景观更加美丽多姿,为人居环境提供生态安全的保障;另外,对生态红线区实行强制性保护,引导人口分布、经济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促进各类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可促使产业转型和经济增长方式改变,优化区域经济发展投资环境,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快速发展。
生态红线划定后该如何管控呢?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生态红线划定后,将依据生态服务功能类型和管理严格程度实施分类、分级管控,做到性质不转换、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责任不改变。
性质不转换,即生态红线区内的自然生态用地不可转换为非生态用地,生态保护的主体对象保持相对稳定。功能不降低,即生态红线区内的自然生态系统功能能够持续稳定发挥,退化生态系统功能得到不断改善。面积不减少,即生态红线区边界保持相对固定,区域面积规模不可随意减少。责任不改变,即生态红线区的林地、草地、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按照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实行分类管理,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对红线区共同履行监管职责。
据了解,青岛市生态红线分省级生态红线和市级生态红线两部分,此次方案仅划定青岛市省级生态红线。目前,《青岛市省级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已按程序报送省环保厅,将由省环保厅统一发布。
生态红线是如何被划定的
59处生态红线区共计1120.65平方公里,分布在李沧区、城阳区、崂山区、黄岛区、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8个区市。这也就是预示着,这些红线绝对不能碰也不能开发。那它们是如何被划定的呢?
首先,省级生态红线区域主要从以下区域中划定:一是省级及以上禁止开发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水源保护地),二是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列入省级重要生态功能区名录、省级大型湖泊水库名录的区域,三是技术评价结果为重要的其他生态功能区。此外,涉及黄海海域的生态红线划定内容和范围,按照省海洋渔业部门及省环保部门工作安排另行确定。
2015年8月3日,青岛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青岛市省级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成立了生态红线划定领导小组和技术组,负责完成本市生态红线划定技术工作。生态红线划定大致分为“识-评-落-分-合”五个关键环节。在此之前,建立地理信息数据库,通过收集整理青岛市域范围内的国家、省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森林、河流、湿地、土地利用、遥感影像等基础数据,构建1:10000的基础数据库。
识:识别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省级禁止开发区域和省级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评:评价生态系统重要性、敏感性。落: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将生态重要、敏感区初步落地。分:结合法定保护区域重要生态系统类型,建立生态红线清单。合:与其他相关规划衔接,确定生态红线方案。
一年来,工作组采取“多下多上、现场办公”的形式,通过大量的资料分析和生态评价,形成了本市省级生态红线划定初步方案。在充分听取区市政府和工作组成员单位意见后,完成《青岛市省级生态红线划定方案》(评审稿)。今年5月底,《青岛市省级生态红线划定方案》通过省技术组验收。8月份,市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听取了关于本市省级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汇报意见,要求市推进“多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环保局、各区市政府认真研究,做好与本市城乡规划统筹衔接。
记者从《青岛市省级生态红线划定方案》中看到,生态红线区的划定需经过多项协调性分析,包括与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省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青岛市相关土地利用规划、青岛市相关城市总体规划、青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内容的分析。并根据协调分析结果,进行生态红线边界核定,依据生成的空间单元与生态类型,生成生态保护清单,最终确定青岛市省级生态红线划定方案。
记者 宫岩 通讯员 王诺 田建茹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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