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已开辟37处"微循环"区域 增近万停车泊位
来源:青岛晚报 2016-09-07 07:24:00
既能提高通行效率,又能开辟停车泊位,“微循环”在车流量日益增大的今天已成为 “疏堵保畅”的利器。近一个月内,我市市区先后新增4处微循环小区。昨天,市交警支队对我市微循环区域做了梳理,截至目前,市公安交警部门根据交通管理现状及特点,已在37处条件成熟的区域实行了“微循环”,由此开辟出近万个停车泊位。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市民的停车需求,也有效保障了市民的顺畅出行。
记者 杨海涛 通讯员 栾心龙 王友科
桦川路小区第一个实施微循环
“在路外停车泊位短期内无法大幅增加的现状下,在道路狭窄、停车需求量大的开放式小区实施交通微循环,是最有效的管理方法之一。”市交警支队的相关负责人说,2012年,市北区桦川路小区第一个实施了交通微循环,此后,我市交警部门陆续组织实施了多个微循环区域,至今已有37个区域实施了微循环,并由此增加了近万个停车泊位。
所谓微循环,就是把一个区域周边的道路交通重新规划调整,让该区域的车辆按照一个方向比如“顺时针”行驶,从而缓解早晚高峰时段进出小区车辆“顶牛”的现象,给居民出行带来很大便利。“我们从设计、建设、使用三个环节入手,联合规划、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按照‘信息化、网格化’的要求,安排工作人员、居民代表、社区志愿者进行日常巡检,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以保证微循环正常运转。”市交警支队的相关负责人说。
八成以上居民同意才实施
微循环的目的是便民,因此必须从居民出发。以兴安路交通微循环为例,为保证此处微循环调整顺利实施,市北交警大队多次安排辖区民警深入社区走访,采取居民恳谈会、座谈会等方式,面对面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交警还向辖区居民发放调查问卷3000余份,结果显示,80%以上居民同意或基本同意实施交通“微循环”调流措施。
同时,“青岛交警”微信公众号也就此次微循环实施发起了民意调查,共有2640名市民参加,其中在兴安路片区内居住或通行的市民达到69%,支持交通微循环方案的有2324票,占88%,不支持的316票,占11%。大多数市民认可了这次交通微循环,微循环措施才会“落地”。
三措施保障“微循环”运转
微循环措施实施后,若不能被正确使用,效果将大打折扣。为此,交警部门针对每个微循环区域都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首先,交警部门协调施工单位规范设置单行线标志、禁令标志、施划导流线等,引导车辆按正确的方向行驶,避免冲突。同时,施划单侧停车泊位,满足停车需求;其次,依托街道办事处以及相关部门清除路内障碍物,最大限度地利用邻近道路等资源施划停车泊位,有效缓解小区停车泊位缺乏所导致的停车难、消防通道空间不足等问题;再次,联合街道办事处、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占道经营、违法停车等行为整治查纠。充分利用社区管理人员和交通安全志愿者等社会资源,对机动车争道抢行、乱停乱放和行人乱过马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阻。这三招,给微循环正常运转提供了保障。
居民对交通满意度大幅提升
“以前,兴安路经常堵车,两个方向的车辆顶牛,上班的、送孩子上学的,都堵在里面,干着急。现在好了,微循环实施,争道现象没了,也有规可依了,再出现类似情况,我们可以自行管理。”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介绍。
市北交警大队冠县路中队民警李镜麒说:“兴安路全长约600米,宽仅6米,紧靠居民区且附近没有大型停车场,此前,大队在兴安路西侧规划了80多个停车泊位,并特意留出了空位,以便于错车。但即便这样,该片区的事故报警率和投诉率仍居高不下。今年4月25日,兴安路片区实施微循环,原本混乱的交通逐渐变得有秩序起来,目前,居民对交通的投诉率为零,对交通秩序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实施微循环后,兴安路改为北向南单向行驶,同时把齐东路至大连路的登州路放开双行,道路比以前通畅了许多。”家住青岛山公寓的蒋先生说,尤其是登州路放开双行后,为车辆就近进入胶宁高架路提供了方便。
“微循环实行之初确实遇到了不少难处,一方面,有不少居民对此不认可,不理解在自己家门口还要限行,限制停车;另一方面,不论是小区居民还是过境司机,对微循环措施不熟悉,不注意看标志标牌,仍按照老路线走,结果导致拥堵。因此,在实施之初,交警部门和居委会会安排专人在小区门口维护秩序,劝导解释。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居民以及外来车辆司机慢慢理解并习惯后,微循环效果显现,不堵车了,也有地方停车了,认可度和满意度大幅提升。”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
责任编辑:孙亚楠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