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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一醉酒男拖拽公交司机 致车辆撞路边大树

来源:大众网-半岛客户端   作者:孙桂东 李珍   2016-09-06 10:44:00

关键词: 李沧一;陈某;公交司机;醉酒男子;车辆行驶

  半岛记者 孙桂东 李珍 报道

  车上人多,公交司机让乘客往里移动一下,喝了酒的陈某心生不满,随即上前对司机辱骂、拖拽。司机被拽离驾驶座后,公交车失控撞上路边的大树,所幸没造成人员损伤。近日,李沧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审理,陈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经审理查明,2015年11月20日21时27分许,陈某酒后到李沧区维客广场公交车站,乘坐9路公交车。当时,车上的人比较多,司机督导乘客向后门移动。喝了一点酒的陈某不满并对司机进行辱骂;拖拽司机的右胳膊,后被乘客劝解开。当公交车行驶至曲戈庄车站附近时,陈某再次对司机辱骂并拖拽,致司机离开驾驶座,公交车失控撞向路旁的两棵白蜡树。之后司机迅速回到驾驶座,重新控制车辆。车停驶后,陈某仍然不罢休,又朝着司机的面部打了两拳,后被群众抓获。经鉴定,公交车车辆损毁及路旁的被毁的白蜡树价值共计人民币3724元。

  事发后,被告人陈某的亲属对司机、车队以及撞坏的白蜡树都进行了赔偿,司机以及所在车队对陈某的行为均表示谅解,希望法庭对其从轻处罚并适应缓刑。

  李沧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予依法惩处。被告人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且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被告人陈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新闻回顾

  2015年11月20日晚9时许,在书院路与重庆中路交界处附近,一辆9路公交车上发生惊险一幕,一名醉酒男子将正在开车的公交车司机从驾驶座上拖了下来,虽然公交车司机拼命想稳住方向盘,但公交车还是失控冲进路边绿化带,接连撞倒了交通指示牌和行道树才停下。公交车司机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幸好车上乘客并未受伤。民警很快赶到现场,将酒后滋事男子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记者闻讯赶到现场看到,一辆9路公交车停在重庆中路北向南车道,靠近书院路路口位置。公交车头冲进路边绿化带,路边交通信号灯被撞歪,交通指示牌被撞倒在地,一棵碗口粗的行道树被撞断。公交车前挡风玻璃破碎,保险杠被撞坏,车上乘客大部分都已经被安排转乘其他公交车离开。几名留在现场的乘客气愤地告诉记者,这辆9路公交车在晚上9时25分左右经过维客广场车站,一名男乘客浑身酒气,一边打电话一边上车。正巧在他上车时,公交车司机为了疏导乘客,大声说了句“请大家都往后走走”。这名男乘客非说公交车司机在“吆喝”他。

  “他先是在车头不依不饶,对司机骂骂咧咧的,被车上其他乘客劝到了车厢后面。”9路车所在车队的工作人员称,车辆行驶到峰山路车站附近时,这名男乘客突然冲到驾驶座旁边,捣了公交车司机两拳,接着又骂开了。车上乘客再次把他劝到车厢后面,过了10分钟左右,他又冲到驾驶员身边滋事。

  车队工作人员称,从车载监控录像上可以看到,这名男乘客抓住司机的衣领,将他从驾驶座拽到了车厢地板上。司机毫无防备,倒地后不顾这名男乘客仍对自己拳打脚踢,爬起来想稳住方向盘,但此时公交车已经失控。车祸发生后,醉酒男乘客继续纠缠司机,周围的乘客看不过去了,围过来摁住了这名醉酒男子,司机杨师傅拨打110报警求助。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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