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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给职工缴公积金进失信黑名单 法人将受限制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吴帅   2016-08-26 07:10:00

关键词: 职工住房 职工家庭 职工工资 存量房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早报讯 单位拒不为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不能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等,对法院强制执行依然不履行义务的,法定代表人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受到信用惩戒。昨日,记者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今年8月下旬起至11月底,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百日会战”活动,进一步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督促各类单位及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切实保障职工的权益。据悉,自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以来,截至7月底,我市累计收缴住房公积金1137.58亿元,累计发放公积金贷款近28万笔。

   归集扩面保证住房资金充足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实现全员按期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应尽的法律责任,也是广大职工应享有的合法权益,但个别单位因为经营困难或为了减少成本开支,没有为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或者不缴、少缴,侵害了职工的权益。去年该中心就曾开展过“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百日会战”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缴存金额较前一年同期增长23.07%。

   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是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只有将应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职工都纳入制度范畴,不断提高公积金缴存资金积累,才能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应有的作用,让更多职工享受到公积金制度带来的实惠。这次在全市范围内再次开展“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百日会战”专项活动,一方面是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力度,正确引导单位依法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和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另一方面也是要建立良性互动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体系,为广大职工提供充足的住房资金保障。

   强制执行不履行列入黑名单

   据悉,今年“百日会战”活动期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采取多种有力措施,积极推动扩面工作,并将活动分为三步走。

   首先将督促单位进行自查,要求全市各单位对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找是否已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是否已为所有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是否按时(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足额(按规定的缴存基数和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否存在逾期缴存、不缴、少缴行为。存在上述问题的单位于9月30日前,到所在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缴存手续,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第二步则是开展重点核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利用工商、社保联网数据,重点对未设立单位账户或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进行核查;利用公积金系统数据,有针对性地对随意停缴单位、欠缴单位、未按时调整基数单位进行督查,采取电话催缴、寄送催办函、上门督办等措施,督促单位主动纠正违法行为,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如实申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时、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此外将加大执法力度。对拒不纠正违法行为的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规定启动执法程序,通过责令限期办理、予以行政处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从严进行整治。而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阶段,根据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有关规定和被执行单位履行缴存情况,依法将不履行义务的单位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有力惩治和震慑单位的违法行为。据悉,将不履行义务的单位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次也是首次实行,被纳入名单的企业法人在项目招投标、乘高铁飞机出行等方面将受到限制。

   新增缴存单位3565个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今年1-7月份全市新增缴存单位3565个,新增开户职工8.94万人,收缴住房公积金104.13亿元,目前共有4.05万个单位123.31万名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为职工提供了稳定的住房资金积累。

   同时,今年1-7月份共向1.36万户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46.44亿元,支持职工购房面积134.71万平方米,拉动全市职工住房消费总额99亿元,切实提高职工购房支付能力。今年1-7月份实现增值收益2.98亿元。

   截至今年7月底,全市累计收缴住房公积金1137.58亿元,职工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672.43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668.22亿元,累计实现增值收益53.6亿元,上缴保障性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4.75亿元,多项指标在全省位居前列。

   据悉,截至7月底,我市累计发放公积金贷款近28万笔,有力支持了我市存量房去库存化,从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情况来看,单笔购房面积平均达到99平方米左右,可见青岛人购房偏向大户型。(记者 吴帅)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张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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