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启动 青岛2012年率先实施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2016-07-12 14:17:00
接受专护医疗的老人均享受24小时医疗护理诊治与生活照料。(市南区人民医院供图)
半岛都市报7月11日讯(记者 肖玲玲)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宣布,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利用1~2年时间试点,探索建立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在试点阶段,原则上主要覆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
在待遇支付方面,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护理服务机构和护理人员为参保人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护理服务所发生的费用。根据护理等级、服务提供方式等制定差别化的待遇保障政策,对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费用,基金支付水平总体上控制在70%左右。具体待遇享受条件和支付比例,由试点地区确定。
据悉,首批试点城市共15个,分别为:河北承德市、吉林长春市、黑龙江齐齐哈尔市、上海市、江苏南通市和苏州市、浙江宁波市、安徽安庆市、江西上饶市、山东青岛市、湖北荆门市、广东广州市、重庆市、四川成都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市。
其实,早在2012年,青岛市就在全国率先建立了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并根据参保患者不同的护理服务需求,设定了四种医疗护理模式:依托二、三级医院建立的“专护”模式;依托社区护理院建立的“院护”模式;依托社区医疗机构实施登门服务的“家护”模式;四依托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立进门入户的“巡护”模式。
■青岛落点 4000余家村卫生室 提供巡护服务
据介绍,自2012年以来,青岛市各类护理服务机构已发展到500余家,民营护理服务机构已占市场份额95%以上,此外,青岛市4000余家一体化村卫生室按规定均可提供巡护服务。据统计,全市共有4万多名失能人员享受护理保险待遇,支付护理保险资金超过10亿元,其中有一万多名临终关怀老人有尊严地走完了生命的最后旅程。
日前,市人社局下发了《关于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医疗护理服务实行标准化管理的通知》,在全市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切实维护失能患者的医疗护理权益。青岛市除了率先全国建立了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也成为全国首个实行长护医疗护理服务标准化管理的城市。
本报记者 肖玲玲
■保障 全年费用近10万,自费只要一万多
2012年7月,青岛在全国率先实施了长期医疗护理保险,而市南区人民医院早在2011年就在全市率先试点医疗专护病房,为失能和半失能的老年病人提供24小时的医疗护理与生活照料,形成了具有医疗保险保障的医养结合模式。市南区人民医院专护病房入住老人均由执业医师、护士提供24小时的医疗护理诊治与生活照料。
据市南区人民医院护士长汲芳介绍,72岁的孙老太于2011年住进专护病房,住院两个月时结算相关费用,结果显示全部自费,“当时觉得很奇怪,然后到人社局后台查询,发现她在别家医院的半年时间,花光了26万元统筹费用。”汲芳表示,而2014年,孙老太住院总费用是93000元左右,报销90%统筹费用后,全年自费不到13000元。
“住在我们这里,确实能省很多钱。”除了省钱,专护病房对于老人的身体健康也是大有裨益,“像孙老太这种情况,因呼吸衰竭做了气管切开,期间没办法回家也不能住养老院,在我们这里就能得到很好的照料,不管是生活方面还是医疗方面,不用来回转院折腾。”汲芳表示,她觉得,医护病房是真正有需求的,这也是她真正所热爱的,“专科护士护理的范畴也不是一般护士能胜任的。”
“目前在我们医院接受专护医疗的老人有80位。”市南区人民医院护士长汲芳表示,“今年计划增加30张床,但目前医护人员不足。”汲芳表示,要保证对老人的护理质量,还需要更多医务人员投入到此项业务。
■服务 巡护覆盖到农村,医疗护理送上门
家住城阳街道东旺疃社区的两夫妇都卧病在床,“老先生86岁,12年前得了膀胱癌,后来在青大附院做了手术,常年使用导尿管。”而老太太也已经89岁,患有冠心病30多年,生活无法自理。一个家庭同时有两位失能老人需要照料,家庭的陪护压力和经济负担相当沉重,也让儿女吃了不少苦头,“因为老先生每个月得换导尿管,所以他们的儿女每次都得请假,然后送父亲去医院。”这来回奔波劳顿,孩子累老人更累,“现在好了,我们‘巡护’除了每月上门为老人测量生命体征、指导用药,特殊情况时随叫随到。”一年下来,两位老人的医疗护理费用经报销后总共600元左右。
据城阳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徐主任介绍,他们从2015年5月份开始提供巡护服务,到目前为止的一年多时间里,共巡护建床100余人次,巡护4636人次,“目前在床的有75人。”徐主任表示,城阳街道35个社区,每个社区都有集体卫生室,“目前已有21家集体卫生室开展巡护业务。”
据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为了让所有城乡参保人员公平地享有改革发展成果,青岛于2015年将长期医疗护理保险政策覆盖范围拓展到广大农村地区,实现了制度城乡全覆盖。为保障农村失能老人的医疗护理需求,结合农村医疗环境的特殊性,在制度设计上,增设了新型护理服务模式——社区巡护,由村卫生室上门提供人均每周两次的医疗护理巡诊服务,期间所发生的除药品费用以外的一次性医用耗材费、治疗费、巡诊费等符合规定的医疗护理费用,由护理保险基金支付40%~80%;期间所发生的药品、检查检验等医疗费用,按门诊大病、门诊统筹有关政策进行报销。目前,农村失能老人开始陆续享受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待遇。
本报记者 肖玲玲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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