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青岛新闻

男子法庭上谎称目睹强奸案 作伪证换来一年刑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樊蓉   2016-06-21 07:11:00

关键词: 杜某 强奸案 作伪证 王某 男子

  早报讯 没看见的说看见,男子一句谎言换来了一年刑期。被告人杜某因在一起强奸案中伪造证言,构成伪证罪而付出了代价。近日,李沧法院以伪证罪判处杜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被害人宋某到李沧公安分局九水路派出所报案,称她被王某强奸。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杜某表示他曾目睹了王某强奸宋某的事实经过。此后,王某因涉嫌犯强奸罪被李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这起强奸案在二审阶段,杜某却在法庭上更改证言,称他在一审中的证言为虚假证词,他从未目睹过王某强奸宋某的事实。此后,杜某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期间,王某向法院书面申请对杜某表示谅解。李沧法院认为,被告人杜某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证人对案件有重要关系,却故意作虚假证明,其行为构成伪证罪。考虑到杜某投案自首,可从轻处罚。近日,李沧法院以伪证罪判处杜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晓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