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12部电话可讨薪维权 恶意欠薪将移交公安
来源:青岛早报 2015-12-05 10:06:00
早报讯 劳动者遇到工资拖欠问题,可拨打12部电话维权。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该局会同公安局、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委、水利局、国资委、工商局、总工会等八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青岛市2015年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定于2015年11月下旬至2016年春节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活动。
恶意欠薪将移交公安
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矿山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
对于检查中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将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刑法修正案(八)提出: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建立欠薪企业“黑名单”
在此次专项检查过程中,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国资、工商、工会等部门,将分工负责,积极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开展联合检查,加大协调配合力度。特别是在处置大案要案和群体性事件中,将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和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的作用,互相支持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同时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公安机关刑事司法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打击力度。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还将加大对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社会公布力度,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将建立“黑名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并联合媒体,曝光一批欠薪企业,跟踪报道部分欠薪案件的办理情况,对恶意欠薪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我市还将加强督查问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建委、交通运输委、水利局、国资委、工商局和总工会将派出联合督查组赴有关区、市对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因工作措施不到位和工作责任不落实导致重大事件发生的,将进行行政问责,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确保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各项措施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如果劳动者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记者 陈珂)
12部讨薪维权电话
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举报投诉电话:82670331;
区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电话:
市南区68896007、市北区83902705、李沧区84616606、崂山区88978673、黄岛区86116363、城阳区87868123、即墨市88531461、胶州市82205962、平度市88321809、莱西市66030151、保税区86766803。
责任编辑:徐丽丽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