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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交警支队分析事故6大特点 发布6条提示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樊蓉   2015-12-03 10:04:00

关键词: 发生事故 事故总数 事故多发 交警支队 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率高的不止有新手,还有驾龄超过6年的“老司机”;小型客车肇事占事故总数过半;农民、职员等4个职业成交通事故多发群体……昨日,市交警支队举行122主题宣传日活动,发布了今年以来全市交通情况。截至目前,全市共上报道路交通事故1323起,比去年同期下降2.14%。交警详细分析了上报道路交通事故具有的六大特点,同时发布六条提示,以减少驾驶员们出现事故的机率。活动现场,还邀请了学生及公交司机来到市交警指挥中心参观。

  司机学生参观122指挥中心

  昨日上午,市交警支队邀请了一批重点车辆的驾驶员及小学生来到全市交警指挥中心参观,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交警首先为参观者播放了青岛市智能交通系统宣传片,让参观者了解全市交通监控系统。随后,交警在监控中心为大家详细地讲解了智能交通系统的具体情况、易发生交通违法的多种行为。

  据市交警支队民警王大周介绍,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是 “拒绝危险驾驶 安全文明出行”。“此次受邀的重点车辆驾驶员均为公交车司机,因为在行驶中他们的责任更重大。”王大周说,当公交车满载乘客后,一旦出现突发状况,其刹车制动的时间就会延长。尤其是车上乘客多,更易造成严重后果。现场交警对公交司机有关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多个易造成交通事故的问题做了相应的教育。此外,现场还对小学生们做了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护意识。

  特点1:

  两大时段事故集中

  每日7时至8时、16时至19时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时段。上述两个时间段均为上下班的高峰期,路面车辆较多。7时至8时发生事故占总数的8.01%;16时至17时发生事故占总数的6.2%;17时至18时发生事故占总数的7.26%;18时至19时发生事故占总数的6.2%。

  特点2:

  四种职业事故多发

  农民、工人、自主经营者、职员是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群体。农民发生事故占总数的25.09%;工人发生事故占总数的22.07%;自主经营者发生事故占总数的16.86%;职员发生事故占总数的15.95%。

  特点3:

  驾龄长也易发事故

  从驾龄的情况分析,6到10年驾龄、11到15年驾龄、1年以下驾龄驾驶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较多。6到10年驾龄驾驶人发生事故占总数的24.11%;11到15年驾龄驾驶人发生事故占总数的16.7%;1年以下驾龄驾驶人发生事故占总数的11.34%。

  特点4:

  小客车肇事占六成

  从车辆类型的情况分析,小型客车、摩托车、重型货车和轻型货车为重点肇事车型。小型客车发生事故占总数的60.02%;摩托车发生事故占总数的12.85%;重型货车发生事故占总数的8.31%;轻型货车发生事故占总数的6.05%。

  特点5:

  城市道路易发生事故

  一般城市道路、省道、乡道和国道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道路。城市道路发生事故占总数的52.38%;省道发生事故占总数的22.6%;乡道发生事故占总数的11.19%;国道发生事故占总数的8.54%。

  特点6:

  三种违法行为最多见

  在众多违法交通行为中,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违法变更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是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让行发生事故占总数的23.13%;无证驾驶发生事故占总数的5.37%;违法变更车道发生事故占总数的4.84%;同车道不按规定保持安全距离发生事故占总数的4.46%;违反交通信号发生事故占总数的3.17%;违法占道行驶发生事故占总数的2.8%;酒后驾驶发生事故占总数的2.04%。

  提示1:

  提前了解天气

  气候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极大,请驾驶人和出行人出行前关注气候变化和路况信息,做好车辆的安全检查,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行驶路线;遇到雪、雾等恶劣天气,请正确使用灯光,减速慢行。

  提示2:

  不做“路怒族”

  早晚高峰途中,车辆易发生剐擦追尾等事故,请驾驶人保持健康平和的心态,不做“路怒族”;下午容易出现疲劳状态,请驾驶人不要长时间驾车,保持清醒头脑;夜间行车要严格控制车速,保证行车安全。

  提示3:

  规范驾驶行为

  数据显示,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违法变更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违法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机动车的正常行驶;驾车时未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不注意行车速度,容易导致发生事故;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导致驾驶人反应迟钝、判断失准。这些交通违法行为导致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必须警钟长鸣。

  提示4:

  遇故障开应急灯

  出行途中车辆发生故障或意外需停车时,请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要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特别是夜间、雾天或在高速公路上出现紧急情况时,车上人员不要坐在车内,下车后也不要在车辆附近逗留,要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车辆短时间内不能恢复正常行驶的,请迅速拨打110或122求助。

  提示5:

  非机动车勿随意变道

  非机动车驾驶人请按照标志、标线指示在道路上行驶,切忌随意变更车道;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请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的,请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请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提示6:

  过马路走斑马线

  行人横过机动车道,请从人行横道或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和行人过街设施的,请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切忌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记者 樊蓉 通讯员 陈刚 栾心龙

初审编辑:于潇潇
责任编辑:安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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