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青岛新闻

青岛降低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评估费 500元封顶

来源:大众网   作者:丁一珈   2015-11-30 17:05:00

关键词: 青岛;二手房;共解禁;贷款评估费

  大众网青岛11月30日讯记者 丁一珈)11月30日,记者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12月1日起,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评估机构统一按照房屋评估价格0.4‰、500元封顶的标准收取评估费。此次评估收费最高降幅达92%,极大减轻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的经济负担。
  2014年11月份,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省内率先推出贷款抵押登记费支付业务,由原来职工支付抵押登记费改为由公积金中心统一支付。开展一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为8648户贷款职工家庭支付抵押登记费64.27万元,减轻了申贷职工的经济负担。在此基础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开展降低公积金贷款二手房评估收费相关调研工作,通过资格审核认定以及评估机构签订《房地产评估机构诚信履约承诺书》等形式,推动降低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评估费用。自2015年12月1日起,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评估机构统一按照房屋评估价格0.4‰、500元封顶的标准收取评估费。此次评估收费最高降幅达92%,极大减轻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的经济负担。以二手房评估价格100万元计算,调整前,国家规定的最高收费标准为5‰,评估费达5000元;而调整后,按照房屋评估价格的0.4‰收取仅为400元;房价超过125万的,将执行500元的封顶费用。

初审编辑:于潇潇
责任编辑:赵晓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