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酒后袭司机致使公交车撞路边树 已被刑拘
来源:青岛早报 2015-11-23 08:58:00
昨天,早报报道了男子陈某酒后乘坐公交车,上车后因公交车司机的一句“往后走走”,他先是骂起了脏话,后是两次殴打公交车司机。在第二次拖拽公交车司机的过程中,致使公交车瞬间失控,撞向了路边的隔离带,并撞上了行道树。全车40多名乘客身体失去平衡,被甩向右侧。事发后,李沧公安分局立即赶到现场,将男子陈某控制。昨天,记者了解到,今年46岁的陈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拘。
司机提醒引男子不满
昨天上午,记者在李沧公安分局李村派出所内,见到了警方找到的监控视频。“陈某已经被送到看守所去了,公交集团向我们提供了事发时公交车内记录下来的监控视频,陈某的行为非常危险。”李村派出所副所长柳磊指着监控画面告诉记者,陈某是当晚9时30分左右,在李沧区书院路上乘坐的9路公交车。陈某上车时,正在打电话,上车后,司机关上车门,陈某一边打手机,一边倚在了公交车前门上。“往后走走,往后走走。”监控画面中出现了公交车司机的声音,公交车司机提醒陈某向后走。此时,尚未接完电话的陈某一边打电话,一边走到驾驶员旁边,开始骂了起来:“你吆喝什么……”监控录像录下来的声音里还记录下了多句脏话。
热心市民劝开陈某
此时,站在陈某身后的一名大妈起身,让陈某别吆喝了,并抓着陈某的手,把陈某拉到后面,让陈某坐到了她的座位上。
本来事件已经平息,但没过几分钟,陈某又一次站起身来,冲到司机跟前,用手指戳司机的背部和面部。看到陈某的行为,司机大声地喊:“我在开车。”但陈某不依不饶,依然是在骂骂咧咧。但众多的乘客已经意识到问题,纷纷让陈某别叨叨了,赶紧坐着。陈某又一次回到了座位上。
此时,由于公交车内已经有不少乘客,陈某的身影也消失在监控摄像头中。
时间到了当晚9点37分,此时,陈某又出现在监控画面里,两手突然拽向了公交车司机。被拽的公交车司机身体瞬间失去平衡,身体被拽向通道。司机仅剩的左手依然控制着方向盘,但车辆不受控制地向左侧偏去。几秒钟后,车辆撞到了马路左侧的隔离带,发出了车身和隔离带的摩擦声。大约十几秒后,公交车撞在了一棵树上,停了下来。
在这短暂的时间里,整个车内传出了一片惊呼声,突如其来的意外令乘客们惊慌失措。
不依不饶殴打司机
公交车停下后,陈某依然不依不饶地用拳击打公交车司机。这时,车上的数名乘客拽住了陈某,公交车司机开始用手机拨打110报警。在这个过程中,陈某仍然是不断地大喊大叫:“我记住你了啊!……”公交车司机一直没有还手,期间还被陈某多次打中。
在此期间,陈某还试图离开公交车,但周围的乘客控制住了陈某,不让陈某离开。直到李村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陈某才被带走。
派出所里称“断片”
陈某被带到派出所后,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过火了,连连喊着要赔付医疗费,但当民警开始做笔录时,陈某意识到事情闹大了。“陈某一直不配合,就是喊自己‘断片’了,‘断片’了,什么都不记得了。”李村派出所副所长柳磊告诉记者,虽然陈某拒不认账,但视频监控录像过程完整,画面清晰,陈某无法抵赖。
“我就站在陈某旁边,他拽公交车司机的过程我都看见了,我给作证。”昨天下午,记者在派出所内见到了正在做笔录的张先生,张先生想起这一幕来依然是义愤填膺。“他太过分了,把全车人的生命当儿戏,都是拖家带口的,万一出点事,后果不堪设想。”张先生说,还有马路上的车辆和行人,万一公交车失控了,撞到车辆和行人,那后果不堪设想。
“陈某的行为已经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柳磊告诉记者,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性是以行为为准,不看后果,陈某的行为已经属于犯罪,他们已经将陈某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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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公交车司机10余人被处理
今年以来,针对侵害公交司机案事件多发的问题,公安机关高度重视,依法对辱骂、殴打司乘人员和影响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及时打击处理,已刑事拘留2人,治安拘留3人,其他治安处罚10余人,多名肇事人赔偿了医疗费等。公安机关强调,公交车辆是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公交驾驶员承担着保证乘客安全的职责,市民在乘坐公交车时,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尊重司乘人员,不得辱骂殴打司乘人员,更不能有抢夺方向盘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行为,这些行为可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将会受到刑法处罚。
记者 原野 通讯员 王洪亮
[编辑: 林永丽]
责任编辑:安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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