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重奖新设法人金融机构 注册金50亿补助1亿
来源:大众网 2015-11-18 18:21:00
大众网青岛11月18日讯(记者 高忠业 潘文强)日前青岛市政府下发《关于促进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发展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共出台20条创新举措。根据《政策》,青岛市将对在青岛市新设立和新迁入的法人金融机构给予扶持,其中实缴注册资本50亿元(含)将获得一次性补助1亿元。新政策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为期五年。
据悉,在青岛市新设立和新迁入的法人金融机构可获得一次性补助。实缴注册资本50亿元(含50亿元,以下按次类推)以上的,一次性补助1亿元;50亿元以下、40亿元以上的,一次性补助8000万元;40亿元以下、30亿元以上的,一次性补助6000万元;30亿元以下、20亿元以上的,一次性补助4000万元;20亿元以下、10亿元以上的,一次性补助2000万元;10亿元以下的,按实缴注册资本的2%给予一次性补助。
《政策》规定:新设立和新迁入的法人金融机构还将在经济贡献和办公场 所方面获得补助。具体为:自开业起5年内,视其对地方经济的贡献给予适当补助;租赁自用办公及营业用房的,鼓励机构注册所在区(市)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免费提供办公场所或给予补助;自建或购置自用办公及营业用房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政策支持。
另外,《政策》对新设立和新引进的区域性管辖金融机构并在青岛市汇总纳税的,业务管辖范围只覆盖山东省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业务管辖范围包括山东省及其他省份的,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责任编辑:王世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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