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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年底前将出台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   2015-10-25 14:11:00

关键词: 家庭教育工作;中小学校长培训;指导服务;教育主体

  日前,教育部出台《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加快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建立家长委员会。10月23日,青岛市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在崂山区实验二小召开,青岛市将在年底前出台本市的家庭教育指导意见,青岛将在校长、教师每年的培训任务中增加培训开展家庭教育的新内容。

  10月23日上午,崂山区第二实验小学的教室里非常热闹,全校学生上午第二节课的老师都换了主角。二年级一班张铭珊同学的爸爸是一名特警,当天张爸爸给二年级一班的全体同学上了一节《法在我身边》的特色课,结合特警的工作经验,生动有趣,博得了全场学生的掌声。“家长特色课已经成为我们学校家校合作的特色了,由学校家委会牵头。”副校长李兆奇说,学校倡导家长参与到学校的管理与教学中,家长定期驻校办公,家委会定期给学校提出指导性意见。

  市教育局副局长周民书表示,市教育局将在年底前出台家庭教育的相关指导文件,除此之外各区市以及各学校也要出台适合自己区市以及学校的家庭教育指导文件。“虽然学校教育是教育的主导,但是家庭教育非常重要。”周民书说,青岛市要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中小学校长培训内容,将学校安排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计入工作量,家庭教育工作将成为岛城校长和教师的必修课。

  “校长、教师的培训工作将加入家庭教育的新内容,除此之外,家庭教育工作也将成为青岛市中小学幼儿园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这也是全新的措施。”周民书说,青岛市将积极争取政府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中小学幼儿园要为家庭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还将把家庭教育工作作为中小学幼儿园综合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开展督导工作。

  周民书表示,青岛市要贯彻教育部出台的《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了家长和学校进行沟通的渠道主要有6个,分别是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按照新的规定,学校家庭教育的教育主体主要有6个,分别是分管德育工作的校长、幼儿园园长、中小学德育主任、年级长、班主任、德育课老师,另外专家学者和优秀家长也将参与进来,青岛将形成专兼职相结合的家庭教育骨干力量。

  另外,学校要为家长们提供六大项服务,分别是家长培训讲座、咨询服务、经验交流会、参观体验、研学旅行和志愿服务。而且,接下来青岛将办好家长学校,中小学幼儿园要把家长学校纳入学校工作的总体部署。中小学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1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幼儿园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亲子实践活动。

  除了学校,社会资源也将成为家庭教育的阵地。按照规定,街道、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机构,每年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可以派教师到街道、社区(村)挂职,为家长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安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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