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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将老太打骨折 老年人法律援助求助率上升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郝园园   2015-10-20 09:09:00

关键词: 法律援助中心;骨折;老年人;梁爽

  半岛都市报10月19日讯(记者 郝园园 实习生 邱立赫) 10月19日,记者获悉,市南区法律援助中心近期组织了法律援助周,很多老人打来电话就再婚、继承等问题进行咨询。据市南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梁爽介绍,山东省和青岛市规定对老人法律援助标准在65岁以上,他们的标准为60岁。

  “我还接过几个关于养子女不孝顺的案例,有的我们帮他们解除了收养关系,但有的因为多种原因依旧难以解决。”梁爽告诉记者,2013年法律援助中心接到一位70多岁老太的求助,这名老人坦言自己的养子不孝顺,竟然出手将她打骨折。老人将养子养大,还帮着养子看孩子,把孙女看到7岁。“老人说,有一次儿子将她踹倒在屋里,锁了门就走了,她晕过去醒来发现自己骨折,爬着摸到电话打了120。”等到120来到发现门被锁住,又打了110才将老人送到医院。

  实在无法忍受,老人来到市南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希望解除和养子的收养关系。法律援助中心邀请律师免费为老太太维权,打了第一个官司,和养子解除了收养关系。“老太太和养子一起居住的房子是老太太丈夫的,丈夫去世之前曾做过公证遗嘱,房子为老太太所有,所有程序都走完,但没有出具公证书。”梁爽说,后来打了第二个官司,确认房产归老太太所有。

  “但是具体到执行问题上,由于老人养子拒绝搬出去,一直没法执行。”梁爽说,到现在老太太还经常受到养子的虐待,有时候打110民警上门,民警走了养子立即又打老人。“老人说,她住在一间屋里,养子还经常给老人断气、断电,并且恶语相向。”梁爽说,法律援助中心两年为老人打了官司,满足了老人提出的要求,但到了执行上就无法插手了,这个问题到现在一直都没有解决。

  梁爽告诉记者,她此前也接到过类似的案子。有的养子女不孝顺,不仅管老人要吃要喝,还想霸占老人的房子。更难处理的是,有的老人在收养时没有走正规的程序,要解除收养关系也有难度。

  对此,梁爽也提醒,如果遇到孩子不孝顺的事情,老人最好寻求法律援助。据悉,市南区法律援助中心对老人的援助标准是60岁,比山东省和青岛市的标准低了5岁。“确实符合援助条件但行动不便的求助老人,我们会派工作人员和律师上门服务。”她告诉记者,近些年老年人求助率逐渐上升,希望社会能够更加关注老人群体。

  ■提醒

  继承纠纷多,老人最好别过户房产

  据介绍,2014年至2015年,市南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待老年人法律援助咨询140人次,实际受理78件。主要涉及类型为:追索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贴金22件,占比28%;继承纠纷15件,占比19%;房产纠纷14件,占比18%;投资借贷纠纷14件,占比18%;赡养纠纷7件,占比9%;其他类纠纷6件,占比8%。

  “我们遇到的房产继承和赡养问题比较多,很多老人把房子早早过户给子女,结果子女们对待老人很不好。”梁爽说,同住一个屋檐下,有的子女不给老人做饭,说话也不中听,让老人晚年生活很艰辛。梁爽提醒说,老人如果遇到子女不孝顺,可以将房子出租去养老院生活。

  “有的老人将房子赠予孩子,这个时候要附上条件,孩子要妥善照料老人,要给老人养老。”梁爽说,一旦老人提供子女虐待自己的证据,则可以取消赠予。“但有的老人通过买卖的方式把房子给了孩子,还要自己付税钱,孩子一分钱不花,到时候完成交易连撤销也不能撤销。”梁爽提醒,老人生前不要将房子过户,可以提前立下遗嘱。 本报记者 郝园园 实习生 邱立赫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安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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