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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纪委通报10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   2015-09-08 07: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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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报讯 昨天,市纪委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强化日常教育监管,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此外,市纪委前天下发《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节的通知》,要求在中秋、国庆期间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节日违规收送节礼等歪风,确保廉洁过节。
  “关于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严执纪,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一把尺子执纪到底,严查快处、动辄则咎,真正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在《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节的通知》中,市纪委重申了“十二个严禁”。
  据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畅通电话、网络、信访等举报渠道。要针对节日前后易发多发的问题,以最严的标准、最硬的措施、最强的力量通过巡查暗访、自查与交互检查、普查与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频率,着力发现并查处违规收送月饼节礼、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突出问题。为便于群众监督,市纪委监察局设立“四风”问题专项举报电话0532-85911555,同时在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开设“四风”问题网络举报专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对群众举报和通过监督检查发现的违反“十二个严禁”的问题,要快速行动、及时查处、从严处理,对顶风违纪搞“四风”的,既要查处本人,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对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管辖范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压制不查、袒护包庇甚至干预案件查处工作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对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四风”问题听之任之,致使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监督检查流于形式,甚至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严肃追究监督责任。(记者 于顺)
  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市南区青岛三江学校校长战永华超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2010年1月至2013年12月,战永华利用职务便利超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2.6万元。市南区教育体育局给予战永华记过处分,违规所得予以收缴。
  ●市北区小港湾蓝色经济产业基地管委会违规发放福利。2013年,小港湾蓝色经济产业基地管委会违规用公款3.8万元为干部职工购买发放海鲜礼盒、运动服装。市北区纪委分别给予小港湾蓝色经济产业基地管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杨学国,小港湾蓝色经济产业基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万圣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费用予以收缴。
  ●李沧区湘潭路街道办事处十梅庵社区违规公款吃喝。2014年8月,十梅庵社区党委书记、十梅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臧思鹏违规公款吃喝。李沧区纪委给予臧思鹏党内警告处分,所产生费用2165元由其个人承担。
  ●崂山区法院司法技术管理中心副主任徐永强违规公款报销个人费用。2013年8月,徐永强在执行公务期间,违反规定携带其家人同行,并在相关单位报销应由本人承担的费用4229元。崂山区纪委给予徐永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费用予以收缴。
  ●黄岛区海青卫生院违规套取资金用于接待支出。2014年,黄岛区海青卫生院以维修、装修办公楼名义,虚开工程款凭证套取资金12万元用于支付招待费用。黄岛区纪委给予海青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董作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岛区卫计局党委免去其党支部书记、院长职务;给予副院长赵付全、徐兴强,会计董淑花党内警告处分。
  ●城阳区职教中心有关人员公款旅游。2014年7月,城阳区职教中心教导处主任杨坤等6人外出参加培训期间,外出旅游并用公款支付每人旅游费用2780元。城阳区纪委给予杨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职教中心校长袁铁芝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费用予以收缴。
  ●青岛市保安服务公司即墨分公司副经理谢本福违规使用公务用车。2015年4月,谢本福多次私自驾驶单位公车回老家办私事。即墨市公安局纪委给予谢本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其公车私用费用500元。
  ●胶州市档案局副局长王世俊违规使用公务用车。2015年2月,王世俊违规使用单位公务用车聚餐。胶州市纪委给予王世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平度市云山镇党委书记夏有军违规使用和处置公务用车等问题。2011年12月至2015年1月,夏有军超标准配备使用和处置公务用车;2011年8月至2015年4月,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平度市纪委给予夏有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问题已责令整改到位。
  ●莱西市夏格庄镇教委原副主任管孟华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2013年5月,管孟华违规用公款3500元购买物品为职工发放福利。另查清其存在虚开发票套取资金,贪污挥霍浪费公款等问题。莱西市纪委给予管孟华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市纪委重申“十二个严禁”
  ●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严禁违规收送月饼节礼;
  ●严禁以任何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活动;
  ●严禁用公款吃喝;
  ●严禁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并借机敛财;
  ●严禁违规接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
  ●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公车私养,不准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和他人借用车辆;
  ●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严禁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借节日之机收敛财物、谋取私利;
  ●严禁以各种借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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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安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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