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不动产登记将更便民 推出免费登门服务
来源:信网 2015-08-19 08:42:00
信网8月18日讯 8月18日下午,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吴晓航书记出席青岛政务网“在线问政”栏目,就“不动产登记工作”与广大网友进行了讨论。信网获悉,不动产登记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2015年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将继续开展“网络在线问政”活动,内容包括房地产权登记、住房保障、物业管理等多个方面。
不动产登记提供免费登门服务
据悉,为提高服务质量,解决老年人登记难问题,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推出免费登门服务:凡年满70周岁家住市南、市北、原四方和李沧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人士或者因病住院(不含传染病医院和重症监护)的,可以由近亲属持办证资料、老年人身份证或肢体残疾证、住院证明等申请登门服务。足不出门,也可以办理登记。登门服务咨询电话:66651952。同时,不动产登记中心同时提供网上预约。但爽约三次的身份证号码或手机号码将无法再申请网上预约。
房屋租赁登记辨别真假房东
近期,随着毕业租房热潮的来袭,岛城出现不少假房东利用短期租来的房子,冒充房东以收取半年或一年租金的形式进行诈骗。对于这类事件,吴书记表示可以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查询真假房东。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过程中,工作人员将对租赁双方进行审核:
审查租赁双方身份。核实登记双方的身份证信息,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
审查出租房屋真实情况。根据出租房屋地址,查询出租房屋的相关信息,如是否存在查封、抵押、共有等情况。
审查出租资格。通过审查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产权情况,判断房屋出租人是否具备出租房屋的资格,以及是否存在“转租”情况等。
审查合同内容合法性。如房屋的租赁期限超出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房屋租赁用途是否违反相关法规等。
通过以上审核,可以有效避免诈骗问题。
新版不动产登记薄证不强制更换
对于问政中网友提出的个人查询档案是否需本人到场问题,吴书记表示在本人不能到场的情况下,可由配偶或直系亲属代为查询,应提供关系证明原件,也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须办理公证。
据吴书记介绍,我国不动产登记于2015年3月1日正式施行,不动产登记机构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后,原有的各类不动产登记簿、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样式将逐步停止发放,以前的薄证继续有效。新证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不会要求当事人强制更换。 信媒体记者 高鹏 实习生 乔苗苗
责任编辑:安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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