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生可通过人才引进落户青岛 需缴两年社保
来源:大众网 2015-08-18 16:26:00
大众网青岛8月18日讯(记者 刘宇昕)8月18日,青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任陈慧平做客“网络在线问政”栏目,针对网友提出的专科生如何办理人才引进落户问题?陈慧平答复,根据相关政策,在青岛市城区,符合“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这一条件的,可由接收单位提出申请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据了解,办理人才引进落户需提供的材料有:(1)人才引进报告(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拟引进人员基本情况、单位考察意见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流动调配登记表》一式两份(可下载);(3)拟引进人员人事(职工)档案;(4)符合落户条件所对应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书档案材料不全的,应提交原发证机关或具备资质的验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5)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6)无犯罪记录证明;(7)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其中未婚的需出具单身证明材料,已婚的需出具独生子女证或《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可下载);(8)配偶随调随迁的,有工作单位的须同时提供配偶接收单位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失业证或有效的无业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9)子女随迁的,未成年子女须出具户籍证明材料,成年未婚子女须出具未婚证明、户籍证明材料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单位所委托的人事代理单位即可。
责任编辑:安玉生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