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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生可通过人才引进落户青岛 需缴两年社保

来源:大众网   作者:刘宇昕   2015-08-18 16: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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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青岛8月18日讯记者 刘宇昕)8月18日,青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任陈慧平做客“网络在线问政”栏目,针对网友提出的专科生如何办理人才引进落户问题?陈慧平答复,根据相关政策,在青岛市城区,符合“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这一条件的,可由接收单位提出申请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据了解,办理人才引进落户需提供的材料有:(1)人才引进报告(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拟引进人员基本情况、单位考察意见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流动调配登记表》一式两份(可下载);(3)拟引进人员人事(职工)档案;(4)符合落户条件所对应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书档案材料不全的,应提交原发证机关或具备资质的验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5)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6)无犯罪记录证明;(7)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其中未婚的需出具单身证明材料,已婚的需出具独生子女证或《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可下载);(8)配偶随调随迁的,有工作单位的须同时提供配偶接收单位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失业证或有效的无业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9)子女随迁的,未成年子女须出具户籍证明材料,成年未婚子女须出具未婚证明、户籍证明材料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单位所委托的人事代理单位即可。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安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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