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外贸企业今后先放后税 约260家企业收益
来源:青岛晚报 2015-08-07 15:15:00
昨日,记者在青岛海关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自7月27日起,青岛海关在海关总署统一部署下推广汇总征税改革。岛城外贸企业开始享受“先放后税”的征税政策。青岛海关测算,将有600多家在青通关企业直接受益,其中岛城约260家外贸企业受益,涉及税款约130亿元。
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
青岛海关发布,汇总征税改革不仅能够缩短企业通关时间,同时能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一份保函、全国通用”的属地管理模式更是简化了企业申请手续,拓展了改革适用范围。
青岛海关审放的46%的应税报关单、54%的税款有望实现货物放行后按月集中汇总缴税。“我们每个月会有近200票进口货物使用汇总征税方式缴税。”青岛海信国际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副总监张琦说,企业不需要每票货物都通过财务部门支付税款,节省了通关时间和人力成本,更重要的是汇总征税的模式降低了企业的流动资金压力和物流成本,据张琦估算,汇总征税后企业每年会降低约100万元的融资成本,这种节约直接给企业带来了更多利润。
不再逐票打印税单征税
汇总征税是海关为推进贸易便利化、提高通关效率而开展的一种新型集约化征税模式,改变了海关传统的“逐票审核、先税后放”的做法,是海关税收征管方式改革的重要内容。该模式下,企业在进口货物通关时,海关不再逐票打印税单征税,而是在提供有效银行担保下办理货物放行手续。企业可在每月的第5个工作日前完成上月应缴税款的汇总支付。
青岛海关作为全国首批开展汇总征税改革的九个试点海关之一,自2013年10月起,先后对青岛海信国际营销股份有限公司、小松山推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实施汇总征税。
责任编辑:安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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