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养老金咋并轨正在研究 将明确缴费基数项目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2015-08-07 14:28:00
8月6日下午,市人社局局长纪敏做客“在线问政”栏目,为网民解答相关问题。纪敏在节目中介绍,当前本市正抓紧研究制定青岛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意见中将进一步明确本市的缴费基数项目。
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方案已初步拟订
网友:青岛市事业单位改企什么时候启动?改革总体进度如何确定?职员制在哪些单位或行业实行?
纪敏: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总体安排,青岛的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革工作由青岛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启动和推进。据了解,目前有关意见和方案已初步拟订正在征求意见,或将于近期向市有关领导和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作专题汇报。如能汇报通过,将由市有关职能部门会签后,以市的名义下发、部署和实施。根据省里的安排,有关工作拟于年底前完成。
目前本市人社部门会同组织、编制等部门,围绕贯彻中央关于“推动公办事业单位去行政化”和“逐步取消行政级别”的有关意见和要求,在国内率先探索开展事业单位与行政级别脱钩的职员制改革试点。目前首先在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的事业单位探索试行,今后将结合改革试点在全市各级事业单位逐步推开。
公务员养老保险改革方案正在研究
网友:我想知道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情况,机关事业单位个人缴纳8%的基数如何确定?
纪敏:近日,省人社厅、财政厅出台了《关于印发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中规定: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以下部分: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指警衔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以下部分: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指教龄津贴、护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等国家和经国家批准由省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 除上述项目外,其余项目(包括改革性补贴、奖励性补贴等)暂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具体项目,按照与纳入统筹的养老保险待遇项目相对应的原则,由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统一确定。其中,纳入统筹的养老保险待遇项目以省政府规定的待遇项目(标准)为准,其它自行增加的项目和提高的标准,仍从原渠道列支。
根据省统一部署,结合本市实际,当前本市正抓紧研究制定青岛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本市的缴费基数项目。
随军家属招考简章8月中旬发布
网友:我2010年办理的青岛随军手续,但从1996年到现在一直在淄博的事业单位上班,档案、社保、公积金等都可以证明我在淄博事业单位,请问我符合新颁布的定向安置的条件吗?
纪敏: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驻青部队行政事业编制随军家属定向安置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凡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或事业编制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符合国发〔2011〕6号文件规定的随军条件,需在青岛市安置且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即可报名参加本次随军家属定向安置。具体资格条件及安置办法等详见《2015年度驻青部队行政事业编制随军家属定向招聘(考)工作简章》,简章将于8月中旬通过“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以及本市各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公布。
另外,对部分网友关注的企业职工补缴养老保险问题,纪敏表示,近日省厅下发的《关于统一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29号),该政策自7月1日起执行。本市目前正在研究制定贯彻实施意见和经办规程,拟于近期发布实施。
本报记者 张同顺
责任编辑:安玉生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