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青岛新闻

青岛严惩九种危害房屋安全 私拆承重墙罚10万

来源:青岛晚报   作者:刘兰星   2015-06-08 13:35:00

关键词: 房屋 承重墙 安全鉴定 私拆 指导意见

   晚报讯 房屋业主们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和结构,将由房屋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记者昨日从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获悉,《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指导意见》已于近日下发,我市对擅改房屋的使用功能和结构的处罚有了明确的规定。

   此次《指导意见》指出,房屋使用安全行政处罚量裁权标准适用于九种情形:超过设计标准、规范增加房屋使用载荷;拆除承重墙;改动承重梁、柱结构;开挖地面影响房屋地基以及基础结构(室内);保温外墙打孔、开挖洞口(含门窗,下同)等;未申报装修安全登记;超出装修安全登记事项范围施工;未定期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未按时报送鉴定报告。

   《指导意见》对以上每种情况的法律依据、承办机构进行了明确,处罚标准则根据违法情形分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等五类,每种处罚根据住宅和非住宅的划分裁量不同处罚数额。例如,私自拆除承重墙,拆除面积达到该墙总面积30%以上40%以下的属于轻微违法,住宅处以2万元罚款,非住宅处以3万元罚款;拆除承重墙达到该墙总面积80%以上的就属于特别严重违法,住宅将处以8万元罚款,非住宅处以10万元罚款。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刘宇昕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