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有奖征集环保公益广告 一等奖奖励1000元
来源:大众网-城市信报 2015-06-03 09:37:00
6月5日是我国新修订《环保法》确立的首个法定环境日。为了全面拓展环境保护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民众的环保意识,由青岛市市南区委宣传部、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市南分局联合主办,从即日起分电脑制作与手机制作两组进行,面向社会各界人士征集环保公益广告作品活动,并通过青岛市市南区发布、微市南、市南环保网站及微博、户外大型显示屏等有关媒体向社会陆续公布所征集的优秀作品,同时对作品的设计者颁发“环保使者”证书并给予奖励。
征集活动围绕习总书记提出的“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宗旨和“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理念,把握今年国家首个环境日“践行绿色生活”主题。要求呈报作品必须以环境保护为题材,图文并茂,紧扣美丽青岛、生态市南、绿色生活、污染防治、低碳减排等相关的素材,集思广益创造出有思想、有创意、有感染力的公益广告,传播环保理念,提高环保意识。
作品分电脑制作、手机制作两组进行。电脑制作要求,图文并茂,图片高清、原创 ,突出市南特色;口号富有时代感、号召力;作品一律电子版,并注明参选者姓名、联系电话。
手机制作必须用手机制作;作品要注明制作的手机类型;标注所用的制作软件;参选者姓名、联系电话或微信号;参选作品必须是电子版;以上两组作品一经获奖,所有版权活动组委会有权用于环保公益宣传。
活动奖励两组各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届时,将由区委宣传部、环保市南分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作品评选,并于7月中旬通过青岛市市南区发布、微市南、市南环保网站及微博发布,统一颁发“环保使者”证书。一等奖:3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6名,价值500元奖品;三等奖:10名,价值300元奖品;优秀奖:若干,纪念品。电脑制作者可将作品发送至qdsnhb@126.com,手机制作者可将作品发送到“微市南”微信平台集中受理。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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