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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积分落户将挂钩居住证 换领证需提前30日

来源:大众网   作者:李敏   2015-03-23 17:09:00

关键词: 青岛;积分落户;居住证;换领证

  大众网青岛3月23日讯记者 李敏 通讯员 刘人斐)记者从青岛市公安局了解到,全市公安机关于3月23日至27日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宣传周活动,向在青务工人员宣传《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公安机关提醒,即将出台的户籍制度改革、积分落户政策等与办理居住证实现衔接,流动人口应及时办理并获得《山东省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居住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换领手续。
  积分落户与办理居住证相挂钩
  《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自2012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截止目前,青岛市登记流动人口已超过200万人,制发居住证160余万张,均居全省首位。宣传周期间,公安民警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法规政策宣传,发放宣传材料,提醒流动人口、出租房主、用工单位、物业企业及房屋中介按时申报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信息,办理居住证。
  警方提醒,办理《山东省居住证》是流动人口享有权益保障的重要证件。目前,流动人口持《山东省居住证》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子女教育、公共卫生、技能培训等方面享有权益保障的基础上,还享有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在居住地办理出入港澳地区的商务签注手续;具有本省户籍且在居住地居住满一年的,可以在居住地申请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近期全市各级部门又相继出台一些惠及流动人口的政策,其中民政局的临时困难救助、殡葬费惠民政策、国土局的申请保障房政策。
  特别提醒,即将出台的户籍制度改革、积分落户政策等涉及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的政策与办理居住证实现衔接,流动人口应及时办理并获得《山东省居住证》。
  《山东省居住证》免费办理 换领应提前30日
  《山东省居住证》分一年期和三年期两种,均为免费办理。个人申领必须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需要携带如下证件:
  申领一年有效期居住证需携带: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中育龄妇女还应核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②房屋租赁合同、单位或居(村)委会等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③用工单位出具的务工经商证明材料或就医、就学等证明材料。上述二、三项只需提供其中材料之一即可。
  申领三年有效期居住证需要携带以下材料: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中育龄妇女还应核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②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③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④已购买房屋证明或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⑤居住地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上述二、三、四项只需提供其中材料之一即可。
  为方便流动人口及时取证,公安机关将办理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并推出居住证快递服务,办证人可自愿申请办理快递。公安机关提醒,《山东省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居住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换领手续,以免造成不便。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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