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酒驾妻子顶包 被执法记录仪拍下罚款1000
来源:青岛晚报 2015-02-15 09:05:00
前晚昨晨,全省开展统一集中查处“七类重点车辆、七种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城阳交警、刑警、巡警、治安及相关派出所150余人合成勤务,设置9处夜查点,当晚,查获酒后驾车违法行为12起、大货车违法行为7起、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60起。据介绍,此次严查的七类重点车辆包括:客车、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渣土车、低速载货汽车。七种违法行为包括: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驾、毒驾、涉牌涉证。
现场1 丈夫酒驾妻子顶包
当晚9时30分左右,在王沙路夏庄中队门前,该队民警与辖区派出所民警设置夜查点。一辆越野车向北驶至夜查点五六十米远处突然停车,趁着夜色,驾车男子与副驾驶上的女子互换了位置。执勤民警发现后立即上前,将换座男子带到夜查点测酒,这名男子王某极力辩称没有开车。民警在现场对其予以批评教育,称其换座的行为已被执法记录仪拍了下来,见有证据,王某对其酒驾且让妻子顶包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经呼气测试,结果显示王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2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昨天上午,王某接受了罚款1000元、暂扣驾照6个月、记满12分的处罚。据了解,33岁的王某家住城阳夏庄街道,当晚带着妻子去李村串门,并在朋友家吃晚饭,席间喝了两瓶啤酒,返回途中被城阳交警大队查获。
现场2 散酒气猛嚼口香糖
当晚8时许,在文阳路阜城路口城阳交警大队机动中队和城区派出所民警设置的夜查点,一辆小轿车沿文阳路西向东驶来,民警在筛检时,发现车窗飘出一股酒味,一名40多岁的男司机身上有酒气,遂示意该男子将车停在路边接受检查。男子下车后从口袋中掏出一盒口香糖,倒了一把塞进口中猛嚼起来。经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2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据了解,该司机姓赵,47岁,来自济南,在城阳从事小额贷款工作,当天中午公司放假,便和同事一起在公司吃饭,此间赵某喝了两瓶啤酒。由于平时不喝酒,酒量不大的赵某喝醉了,便在公司值班室睡了一觉。当天晚上,醒来的他驾驶小轿车由公司回家,途经文阳路遇交警夜查,赵某急忙从口袋掏出口香糖,塞了一大把放在口中猛嚼,但口香糖掩盖不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仍为酒后驾驶,他也将面临罚款1000元、暂扣驾照6个月、记满12分的处罚。(记者 杨海涛 通讯员 刘春芳 胡永绪)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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