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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三万注销驾驶证待"复活" 有效期满别忘换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李保光   2015-01-08 09:10:00

关键词: 注销;微博;注销驾驶证;科目

  

  半岛都市报1月7日讯(记者 李保光 通讯员 陈刚 栾心龙) 1月7日,记者从本市交警部门了解到,截至目前,青岛市共有30515名驾驶人的驾驶证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据介绍,这些被注销的驾驶证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因为驾驶人忘了有效期或是不了解注销的相关规定造成的。

  据介绍,目前,本市处于被注销可恢复状态的机动车驾驶证中,许多是因为驾驶人粗心大意造成的 。据统计,2014年车管所注销机动车驾驶证(不可恢复)1138个(含注销吸毒驾驶人员208人);受理了1472人的驾照注销恢复业务,其中,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经过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恢复了驾驶资格的为1080人,占总数的73% ;60岁以上超一年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经过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恢复了驾驶资格的为90人,占总数的6% 。经过重新参加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合格后恢复了驾驶资格的为300人,占总数的 20%。

  “许多司机不知道自己的驾照有效期。”车管所民警告诉记者,这些司机长期把驾照放在包里或者车内,难得翻一下,即便过期了也不知情。这种情况下,司机开车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据介绍,驾照过期一年内,只要不驾驶车辆,交管部门不会予以处罚,只需到车管所去换证就可以了。有效期超过一年未满两年,就要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通过之后才能换证。如果驾照过期超过两年,就必须重新学习考试。

  七种情况注销驾照可恢复

  根据现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目前有十五种情形,可注销驾驶证。其中,七种情况下,被注销的驾驶证可恢复。据交警部门介绍,其中,以下两种情形注销的机动车驾驶证,在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使用:一是,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但未超过两年的 ;二是,年龄在6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但未超过两年的 ;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但未超过两年的。

  此外,具有以下五种情形注销的驾驶证需要考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均合格后方能恢复使用:一是,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二是,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三是,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四是,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五是,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 ,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 ,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有效期满别忘去换证

  据了解,目前规定的驾驶证有效期为6年、10年和长期。机动车驾驶证通常分为A(A1、A2)、B(B1、B2)、C(C1、C2)三大类,如果没有违法记分,A 、B、C是一样的要求,只要到期换证即可,A证、B证如果出现记分但没有记满12分的,需要在当年审验期到期前30日内到车管分所进行学习审验;A证、B证如果记满12分,则不但需要参加学习考试,还要被降级使用。交警介绍,外地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如果被注销,需要到所在地车管部门办理恢复手续。

  交警提醒:驾照有效期满前要换证,按照法律规定,驾驶人的驾驶证在有效期满之前的 90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向车管部门申请换证。

  记者 李保光 通讯员 陈刚 栾心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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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交警”能查交通违法了

  半岛都市报1月7日讯(记者 李保光 通讯员 陈刚 夏双武) 1月7日,记者从市交警部门获悉,“@青岛交警”微博粉丝服务平台升级成功。成为“@青岛交警”的粉丝后,市民可通过手机登录微博轻松查询交通违法记录。截至目前,市民可通过微博、微信、短信、网站等四种方式获知交通违法行为。

  为了让市民能够通过微博及时、快速查询机动车和驾驶证违法信息,尤其是通过手机登录微博办理交通违法查询业务,“@ 青岛交警”通过后台研发,链接了公安交警违法信息数据源,并将机动车违法查询和驾驶证违法查询的页面调整至手机版,使手机端微博用户能够更加便捷地办理违法信息查询业务。

  交警表示,市民微博发送私信“DY”至“@ 青岛交警”后,即可成为“@青岛交警”微博的订阅粉丝。此后,市民进入手机版微博个人页面,点击“发现”或“搜索”;然后在“发现”或者“搜索”栏里输入“青岛交警”,点击后就进入“@ 青岛交警”的微博主页。之后,点击“私信”即可进入粉丝服务平台页面。进入该页面后,点击“违法查询”后即转入交通违法查询页面。要想查询机动车违法记录,在页面上输入机动车车牌号、识别号后四位和验证码后,点击查询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青岛交警”粉丝服务平台违法查询业务,仅能提供青岛本地机动车及驾驶证查询。“@ 青岛交警”微博自2014年7月开通粉丝服务平台以来,订阅粉丝已突破14万人,是全国政务微博中订阅粉丝数量最多的官方微博。

  记者了解到,此前青岛交警部门还开通了微信 、短信 、网站等三种方式进行查询。如果选择微信查询,市民可在微信上通过搜索“qdznjt”,关注“青岛智能交通”微信公众服务号。关注后可在“车驾服务”功能中查询机动车信息、驾驶人信息等。

  除了微信平台外,市民可登录http://www.qdznjt.com,输入号牌号码、号牌种类、机动车识别号后四位,进行违法信息查询。此外,交警部门还选取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秩序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记录,对车主主动发送短信提醒。短信提示发送号码为:106903890122。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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