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青岛新闻

大沽河堤限速30公里 即墨段首先启用测速设备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杨海涛   2015-01-07 16:26:00

关键词: 测速 河堤 限速 新规 点位

大沽河堤限速30公里

   昨天记者从即墨交警大队了解到,大沽河堤顶路即墨段的固定测速装备及电子警察已经装配调试完毕,即日起正式启用。莱西、胶州、高新区段的电子警察和测速设备也将在近期公示后启用。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属于临河路段,且是一条景观路,交通状况复杂,车速较快会加大安全隐患,因此,根据有关规定,公路管理和建设部门将大沽河堤顶路的限速值确定为30公里/小时。

   临河路段隐患相对大

   记者了解到,大沽河堤顶路从莱西至青岛高新区,全长220公里。大沽河改造完工后,双向两车道的堤顶路渐渐成为交通要道和景观大道,车流量渐增,除了前来观景的车辆外,周围村镇的车辆也多选择这条宽阔平坦的马路行驶。

   “大沽河堤顶路比较特别,属于临河路段,安全隐患相对较大,因此在交通设施的配备及交通秩序的管理上必须更为严格,如此才能保证这条路变成一条既美丽又安全的景观道路。 ”即墨市交警大队的相关负责人说,去年下半年,大沽河堤顶路在交付使用后,他们安排设施和秩序科的民警前往会诊,最终确定了安装电子警察和固定测速设备的点位,即日起正式投入使用。

   固定测速设备有两处

   大沽河堤顶路即墨段启用的电子警察共两处,分别位于S603田新线与大沽河堤顶道路路口、S218三城线大沽河堤顶道路路口;固定测速设备两处,分别位于大沽河堤顶道路莱西界、大沽河堤顶道路胶州界。此外,沿线的各主要路口,还都配备有电子监控,24小时监控路口的交通秩序,也可用于非现场执法。

   据介绍,电子警察用来抓拍闯红灯、不按规定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令标志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固定测速设备只用来测速。

   那么大沽河堤顶路限速多少呢?30公里/小时。记者了解到,这一限速值是由公路和建设管理部门确定的,交警部门按照这一标准执行。据介绍,大沽河堤顶路周围村庄较多,变为观光旅游路后,行人和非机动车也增加较多,直接导致了交通状况复杂,为了确保安全,30公里/小时的限速最能兼顾通行效率和交通安全。

   “新规”去掉起罚点

   根据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将罚款200元并记3分。

   需要注意的是,此前规定超过规定时速10%是起罚点,但2013年1月1日后,新规将这个“起罚点”去掉了,并将超速以20%、50%为临界点分为三个处罚档次。对于大沽河堤顶路即墨段来说,只要车辆速度超过30公里/小时,就将会面临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莱西、胶州路段设备已安装完毕

   大沽河堤顶路贯穿莱西、平度、即墨、胶州、高新区四市一区。莱西交警大队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大沽河堤顶路在莱西境内共设有5处电子警察、2处固定测速设备,此外17个主要路口覆盖了电子监控。胶州交警大队的相关负责人说,大沽河堤顶路胶州沿线共设有14处电子警察和5处测速设备。据介绍,目前这两个交警大队都已经向市交警支队提交了非现场执法设备启用的申请,待审批后,这些电子警察和固定测速都将投入使用。

   即墨同时启用20处执法设备

   记者了解到,和大沽河堤顶上交通执法设备同时启用的还有即墨的主要国省道及主干道的20处电子警察和固定测速设备。

   其中13处电子警察分别位于:鹤山路与泰山三路路口、蓝鳌路与东关街路口、北赵线与蓝王路路口、烟青路与蓝王路路口、华山三路与长江二路路口、G204国道三里庄路口、嵩山三路与湘江三路路口、S293滨海公路鳌山路口、太和路与营流路路口、嵩山二路与长江一路路口、G204国道西元庄物流中心路口、鹤山路与泰山三路路口、蓝王路与岚周路路口。(记者 杨海涛 通讯员 华祥)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晓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