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青高校首部章程《中国海洋大学章程》获准
来源:青报网 2014-11-24 07:39:00
本报讯日前,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章程第33号核准书,正式对《中国海洋大学章程》(简称《章程》)予以核准通过。该章程明确将“跻身于特色显著的世界一流大学行列”列为学校的发展方向。
据悉,这是青岛高校在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个大学章程。
教育部核准通过的《中国海洋大学章程》分序言和正文两大部分。其中,明确了校长的职权范围,包括“组织拟订学校总体发展规划、整体运行方案和重大改革实施方案”、“组织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运行管理等各项工作”、“组织拟订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方案,任免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推荐副校长人选”、“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和处分”等七项职能。
《章程》还明确了学校学术委员会的职能。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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