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被通报 胸科医院等被罚
来源:青岛早报 2014-11-18 07:03:00
日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药品质量公告》发布了第三季度药品质量抽检结果,其中,涉及青岛5批次中药饮片不符合标准。昨天,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了这5批次不合格药品的抽检情况和对涉及企业的处理情况。目前案件均已结案,涉及的市胸科医院等3家单位均被没收违法所得,两家单位还被处以罚款。市食药局也约谈了涉及单位的负责人,要求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市民如果怀疑药品质量存在问题,可以及时拨打电话12331投诉举报。
把关不严购进问题药
今年9月25日,市食药局通过监督抽检发现,由安徽广印堂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青岛市胸科医院供样的“白芍”(批号140316),检验结果为其中的芍药苷含量不符合规定,判定为劣药。经调查,青岛市胸科医院于今年6月25日从亳州市豪门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购进上述饮片2000克,使用1700克,抽验300克,无库存,购进价格为每千克80元,使用价格为每千克100元,涉案金额200元,违法所得170元。青岛市胸科医院提供了亳州市豪门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资质材料、购进票据、验收记录、业务员材料等。
经查明,市胸科医院存在对该药品进货把关不严的问题。依据《药品管理法》第75条等有关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给予青岛市胸科医院没收使用劣药违法所得170元、并处6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13千克“炒白芍”不合格
今年6月22日,市食药局通过监督抽检发现,青岛天合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安徽毫州市长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购进的 “炒白芍”(批号140301),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判定为劣药。经调查,青岛天合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今年3月12日从安徽毫州市长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购进“炒白芍”113千克,库存20千克,销售93千克,购进价格为每千克25元,销售价格为每千克30元,涉案金额3390元,违法所得465元。
“青岛天合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进货公司资质材料、供货方资质材料、购进票据、验收记录、毫州市长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成品检验报告单等。”市食药局工作人员介绍,因青岛天合有充分证据证明他们不知道所销售的药品是劣药,依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81条之规定,免除罚款,但依据《药品管理法》第75条等有关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给予了青岛天合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465元的行政处罚。
3批中药判定为劣药
今年5月和6月,市食药局通过监督抽检发现,青岛天合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城阳分公司从安徽纪淞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购进的决明子(批号20131001)、山药(批号20140201)和麦冬(批号20140201),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判定为劣药。经查,该公司于去年11月23日从安徽纪淞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纪淞堂”)购进决明子8千克,尚未对外销售;另有今年3月14日从安徽纪淞堂购进的山药和麦冬,其中,山药共购进71千克,对外销售了52千克,剩余的全部被安徽纪淞堂召回;麦冬共购进55千克,对外销售了44千克,剩余的全部被安徽纪淞堂召回。
“经查明,青岛天合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城阳分公司存在对这些药品进货把关不严的问题。”市食药局工作人员介绍,依据《药品管理法》第75条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给予青岛天合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城阳分公司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及违法所得2028元,并处2751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进展】
问题药品企业负责人被约谈
“这些问题药品都是劣质药品,多数是药品应有的成分和药效达不到标准。”市食药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经过抽检和处罚,也给安徽毫州等中药饮片供应商提了个醒,来青岛的药品一定要质量过关的才行。
另外,市食药局分管副局长约谈了市胸科医院医院负责人和青岛天合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天合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城阳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严把药品购进关,确保药品购进、验收存储、养护等环节的管理制度落实到位,保证药品质量。涉事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均承诺,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规范经营使用行为,抓好制度落实,加强相关专业人员培训,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记者 孙启孟 通讯员 翟滨 颜成霞)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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