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新举措 企业上市最高可获300万元补助
来源:青岛日报 2014-09-30 08:30:00
青岛日报/青报网讯 青岛在鼓励企业上市方面又有新的举措——日前出台的《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健康平稳增长若干措施》提出,对在国内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和国外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及“买壳”上市并将注册地迁至我市的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补助。
据悉,青岛还鼓励上市公司再融资,对再融资额80%投向本市的上市公司,按照融资的0.2%,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助。与此同时,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给予最高7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支持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和优先股,拓宽企业融资途径。对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我市非上市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对改制挂牌过程中发生的审计、评估、律师、验资、推荐等中介费用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70%给予补助,每个企业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对新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按照注册资本给予500万元至1500万元的落户补贴。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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