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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城居民私搭乱建 青岛风景小区难办房产证

来源:大众网-城市信报   作者:刘乐芳   2014-09-17 10:06:00

关键词: 房产证;万科城;居民用电;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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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牟女士:我是万科城多伦多街区10-2单元业主,一名邻居在小院私搭乱建,并将小院外的绿化拔掉 ,哪个部门可以管管?

  房师傅:经向市北区政府落实,万科城多伦多街区10-2单元10-2-101业主将院墙往外扩了一圈,市北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

  小刚:胶州李哥庄镇青岛风景小区,规划居住4000户,属青岛最大小区之一,但是该小区用电一直是工业用电 ,导致用电不能通过验收 ,房产证也一直没有办理下来,按照规定,新建小区必须为居民用电 ,请问业主多次反映该开发商和李哥庄镇政府,但是迟迟没有结果,请问,我们该找谁,怎么才能转换为居民用电,不仅不能办理下房产证,而且经常跳闸,用电严重不达标。

  房师傅:经向青岛供电公司了解,近日对该宾馆进行用电检查,电表正常,无窃电。该户电表箱在室内,不符合要求,近期安排迁出。

  宋艳荣:浮山后四小区曾经作为青岛市的示范小区,可如今由于是非封闭式小区,小区内各种违规现象长时间无人管理,小区居民真“草鸡”了!普通的居民住宅楼被私自砸墙改成一个个网点房,60号楼、51号楼等楼下各种饭店、烧烤店林立,商户私自砍树、破坏绿地种菜……能不能请有关部门管管?

  房师傅:经市北区政府落实,前期浮山新区中队执法人员已拆除了浮山后四小区范围内的违建10余处共计100平方米,现在绿化部门已经进行了补植。经中队执法人员现场查看,并未发现此处有室外烧烤现象及砍树现象。关于窗改门一事,中队正在调查。关于占用绿地种菜一事,中队将进行清理。

  钱女士:听说违法出租还要罚款,具体怎么罚?

  房师傅: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向租赁登记管理部门申办租赁登记备案,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违反规定的,由租赁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出租房屋属于违法建筑的;出租房屋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标准的;出租房屋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由租赁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对有逾期违法所得的,可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同时,《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第八条规定的,由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不改正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 刘乐芳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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