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露天烧烤整治:门店占道经营纳入整改范围
来源:半岛都市报 2014-08-24 10:27:00
记者从青岛市占路经营暨露天烧烤整治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8月至10月,对非法占用公共场所的露天烧烤经营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会议要求,对于露天烧烤采取堵疏结合的方式,对于无照、流动烧烤摊依法取缔,同时,科学规划设置烧烤规范区,有条件的可规划打造特色烧烤街,做到既满足市民需求又实现规范管理。
为维护市容环境秩序,防治大气污染,市政府近日印发《关于专项整治露天烧烤经营行为的通告》。通告要求,自2014年8月至10月,对非法占用公共场所的露天烧烤经营行为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通告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和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的城市建成区非法占用公共场所经营露天烧烤。
其中,对非法占用公共场所经营露天烧烤的,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经营中露天烧烤的其他违法行为,由食品药品监督、工商、环保等部门依法查处。在专项整治过程中扰乱公共秩序、妨害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通告指出,各区、市政府可以结合辖区实际,在广泛征求周边居民意见的基础上,选择适宜路段或者场所,设定烧烤经营规范区,并设置标识,加强管理,规范露天烧烤经营行为。
此外,根据通告,相关部门制定了《青岛市2014年整治规范占路经营及露天烧烤行动工作方案步骤》。规定,8月22日至9月2日为摸底排查阶段。各区市要以街道为单位,协调辖区工商、食药监、城管执法、公安、环保等部门,对辖区从事露天烧烤经营的固定门店、流动摊点,存在店外占路经营扰民问题的餐饮门店,管理不规范、影响交通、存在安全隐患的早夜市、马路市场和自发摊点群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摸底排查。
根据步骤,10月31日之前,在露天烧烤整治规范方面,所有店外烧烤的一律要退路进室,改装油烟净化装置,切实杜绝油烟扰民的现象。对占用公共场所从事露天烧烤经营的,属店外烧烤的要退路进室,杜绝扰民;属无照、流动性烧烤摊点的,要依法查处,清理取缔;同时各区市要协调相关部门在充分吸收市民意见的基础上,科学规划设置烧烤规范区,有序疏导流动烧烤摊点,有条件的可规划打造特色烧烤街,对已有的烧烤区要加强规范管理,做到既满足市民需求又实现规范管理。
记者从当天的会议了解到,今年以来,全市共依法查处取缔占路经营暨露天烧烤146294处次,其中跨门经营50362处次,露天烧烤9145处次,游商浮贩83919处次,非法市场504处次,市场冒市2943处次,规范设置便民摊点群、早夜市255处,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集中销毁没收的烧烤炉具、帐篷、桌椅等违法经营工具2700余套,规范了市容秩序,改善了市容环境,提升了城市形象。
■他山之石
临沂:每台环保烧烤炉补贴3000元
记者了解到,针对露天烧烤,很多城市都推出了有效的措施。济南市政府针对露天烧烤,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指挥部。主要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严禁一切形式的露天烧烤,并在不扰民的区域,将“规模烧烤摊”相对集中,规范场地、食品加工、食品来源、烧烤时限和卫生的标准,规范经营。济南市的露天烧烤经营主要分为三种模式。分别是:大型酒店配套设置烧烤区域,采用新型炉具吸排油烟;固定烧烤门店较为密集的区域设置烧烤特色街;利用闲置空地设置烧烤规范区。总体来看,济南市这种疏堵结合的管理模式效果显著,有油烟达标、灶具入室、严禁占路、杜绝扰民的作用。
临沂市实施“烧烤进院、炉具进店、油烟进管”的“三进”烧烤模式,组建了北城新区无烟烧烤大院等26处特色烧烤经营场所,对固定门店采取炉具进店或强制推行环保无烟烧烤政策,对于每台环保无烟烧烤炉具提供3000元补贴。目前临沂城区环保无烟烧烤炉具覆盖率达到了90%以上。
责任编辑:李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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