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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瑞昌路三角地预征收进行中 35平加3万可换新房

来源:青岛日报   作者:   2014-07-28 06:21:00

关键词: 瑞昌路 电脑派位 奖励费 杭州路 选房

   位于人民路、瑞昌路、杭州路三角地带的市北区瑞昌路三角地片区改造项目,一直是周边老住户和广大市民们关心的问题。7月上旬,该项目已经开始了预征收协议签约步骤。该片区是我市今年最大的危旧房改造项目,集中了11家企业单位在上世纪自建的职工宿舍,其中三分之二都是破损严重的筒子楼。旧房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涉及居民2050户。为让该片区居民早日住上新房,经前期测算,片区改造需要政府补贴约10亿元。用于改造片区居民就近安置的住宅小区,规划确定在与改造片区仅一路之隔的专用汽车厂搬迁厂区。

   7月上旬,居民已开始签订房屋预征收协议,预征收达到95%以上,将由区政府正式下发征收决定。 签约时段不同待遇不同

   7月12日预征收首日,到杭州路小学现场咨询的多达1000多户,市北区公安、城管、交警部门均到现场协助开展工作。据改造项目指挥部相关负责人介绍,2050多户居民中,有近50%的都是35平方米以下的,如果选择房屋补偿,大约加3万元就可以换到65平方米的新房子。新房位于杭州路72号,与原先的瑞昌路三角地仅一路之隔。

   “总共2050多户居民,为了防止拥挤,我们分成7个组,分批进行咨询和签约。”瑞昌路三角地片区改造项目指挥部的相关负责人崔明山介绍,针对瑞昌路三角地片区改造项目,前期对老住户发放了约 2000份宣传材料,有1630余人次进行现场咨询,2200余人次进行电话咨询。本次预征收协议的签约时间和地点分三个时段,7月12日至7月18日为第一时段,每天按照片区安排100至200多户居民,可分批咨询、签约。7月20日至7月28日为第二时段,第一时段没签约的住户可继续签约,前两个时段均在杭州路小学签约。7月29日至10月10日为第三时段,在位于杭州路72号甲的指挥部办公室签约。

   据悉,凡是前两个时段签约的,并且在规定时间内搬家腾房的,都具备电脑派位资格,统一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在第三时段签约的 ,则按照实际交房时间来确定选房顺序。 货币房屋两种补偿方式 该改造项目采用货币补偿和房屋补偿两种方式,12日和13日都有不少人选了货币补偿。“其实安置的房子地段不错,但是因为我们家急需用钱,所以就选择了货币补偿。”一位女士表示,她现在的老房子面积60多个平方米,按照补偿方案算下来,她能获得100多万元的补偿。

   而市民赵女士则说,她觉得房屋补偿的方式很合算,新房子的定价比同一地段的商品房要低很多,“虽然是异地安置到杭州路72号的专汽地块,但其实离得很近,和原来的瑞昌路三角地仅一条马路之隔。”

   为了加快推进瑞昌路三角地片区改造项目建设,促进房屋征收,市北区政府制定了该项目的房屋征收奖励办法。征收住宅房屋,按照以下规定执行:选择房屋补偿的,给予每产权户或公房承租户6万元的奖励。自区政府征收决定和公告规定的搬家腾房之日起,第1到20日内搬家腾房的,给予每一被征收人速迁奖励费1万元;第21到30日内搬家腾房的,给予每一被征收人速迁奖励费5000元,逾期不再享受此项奖励。选择货币补偿的,自区政府征收决定和公告规定的搬家腾房之日开始,第1到20日内搬家腾房的,给予每一被征收人速迁奖励费1万元;第21到30日内搬家腾房的,给予每一被征收人速迁奖励费5000元,逾期不再享受此项奖励。

   35平加3万可换新房

   现在住的老房子,到底加多少钱能换新房子?这两天,许多居民对这个问题非常关注,市北区四方街道工作人员给大家算了笔账。“这边拆迁涉及的2050多户中,有近一半是35平方米以下的,选择房屋补偿可以换成65平方米的新房子,最起码也是套二的户型。”

   “如果老房子面积近35平方米的话,自己加个3万块钱,就差不多能换成一套65平方米的新房了。”工作人员举例,35平方米加上10平方米的住房改善面积,达到45平方米以后,再加上25%的公摊面积,就达到56.25平方米,如果旧房子每平方米的评估价为1万元,目前就已得到56.25万元。“另外还有6万元的房屋补偿奖励,再加上速迁奖励费、搬迁补助费、临时过渡补助费、装修补偿费等费用,所有的加起来,住户大约添3万元就可换得一套65平方米的套二新房。”而如果被征收房屋面积不到25平方米,将会自动按照25平方米进行补偿,然后再“白送”10平方米的住房改善面积,“如果还不到45平方米,每平方米的差额按照旧房子每平方米评估价的一半计算。”工作人员介绍。

   补偿面积该咋算?

   异地房屋补偿的应补偿面积:

   a.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补偿;

   b.被征收房屋面积不足二十五平方米的,按照二十五平方米补偿;

   c.增加十平方米的住房改善面积;

   d.被征收房屋面积与住房改善面积之和不足四十五平方米的,按照四十五平方米补偿,差额部分由被征收人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单价的百分之五十支付房款。

   e.补偿房屋的公摊面积单独计入应补偿面积。

   补偿房屋公摊面积的计算方法为本款前a至第d项确定的应补偿面积之和乘以补偿房屋公摊面积比例。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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