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残疾大学新生可申报奖励 考上本科奖励4000元
来源:青岛早报 2014-07-15 13:29:00
昨天,记者从市残联获悉,2014年度残疾人教育救助和奖励个人申请将从下周一开始,截止到8月15日。根据规定,对当年符合教育救助和奖励条件,但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向当地区、市残联申请教育救助和奖励的学生,次年不再重复受理往年的教育救助和奖励申请。
每年最高救助3000元
教育救助范围包括:具有我市户籍的、接受义务教育、普通中等教育和职业中等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的低保家庭中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具有我市户籍的、在残联及各级残疾人培训基地接受教育、培训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
对六区低保家庭中残疾学生和低保家庭中残疾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每年救助600元;接受普通中等和职业中等教育的每年救助1000元。对四市低保家庭中残疾学生和低保家庭中残疾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每年救助300元;接受普通中等和职业中等教育的每年救助600元;对在外地中等专业学校接受学历教育的青岛籍低保家庭中残疾学生和低保家庭中残疾人子女每人每年救助2000元(同时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和中职免学费补助两项政策的学生不再救助)。对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的青岛籍低保家庭中残疾学生和低保家庭中残疾人子女每人每年救助3000元(已享受国家助学补助的学生,高于补助标准的不再补助,低于补助标准的补足标准)。在残联办的残疾人教育培训机构中接受学历教育的青岛籍残疾学生免收学费、教材费、住宿费、鉴定费和生活费。在市及区、市残疾人培训基地培训的残疾人实行免费培训。
考上本科奖励4000元
申请教育奖励须具有我市户籍,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升入国家认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接受正规国民教育的残疾学生,奖励按照专科3000元、本科4000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6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发放。具有我市户籍,参加全国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广播电视大学考试,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残疾学生一次性奖励2000元;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残疾学生一次性奖励3000元。
须由本人开学前申请
符合救助条件的低保家庭中残疾学生和低保家庭中残疾人家庭子女,须由本人在每学年开学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学生证、低保证等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市残联填写《申请表》,由区、市残联进行申请受理和审查,审查通过后,教育救助资金由当地街道(镇)发放。
符合奖励条件的残疾大学生,须由本人在每学年开学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录取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市残联填写《申请表》,由区、市残联进行申请受理和审查,审查通过后,教育奖励资金由当地街道(镇)发放。(记者 于顺)
责任编辑:刘宇昕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