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浓雾迷海商轮撞沉渔船 21名出海渔民全部获救
来源:青岛早报 2014-05-23 06:57:00
前晚8时许,受海上浓雾影响,“大力20”商轮与“苏通渔02316”渔船在青岛以东海域发生碰撞。碰撞造成渔船沉没,21名渔民遇险,“大力20”轮艏尖舱进水,随后21名渔民被附近渔船及“大力20”轮成功救起。昨晨,所有获救渔民安全上岸。当前我省正值雾季,山东海事局发布海上重大风险黄色预警,提醒各类船舶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渔船被撞沉船员全获救
5月21日晚8时,青岛市海上搜救中心接到报告,“大力20”轮与“苏通渔02316”在青岛港以东约115海里处发生碰撞,造成渔船沉没,船上21人分别被“大力20”轮、“苏通渔02318”、“苏通渔02319”等现场船只成功救起。事发海域现场有雾,能见度不足500米,西南风5-6级。
市海上搜救中心及时采取了以下措施:要求“大力20”轮查看本轮情况,做好应急准备,协调附近渔船监护,确保人员安全;发布航行警告,协调过往船舶注意避让,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协调北海救助局派专业救助船“北海救101”轮前往现场处置。昨晨,在“北海救101”轮协助下,“大力20”轮靠泊威海石岛港,获救的21名渔民也顺利抵达石岛。
山东海域进入雾季
记者从青岛海事局了解到,青岛海域恶劣天气较多,尤其是大雾对港口生产影响最大,岛城雾天多发生在春夏季节。一般而言,3月到8月为“雾季”,而4至7月为雾的高发期,期间出现雾的次数占全年的72%。年平均浓雾51.3天。此外,由于临近休渔期,正值渔船海上作业高峰,在大雾天以及晚上这些海上能见度低的时间段,更易发生商轮与渔船相撞的事故。针对这种情况,青岛海事海巡执法支队与港口公安开展海上联合执法,巡视航道水上通航环境,驱离碍航渔船,维护辖区海上安全形势。
山东正处于雾季,山东海事局提醒涉海单位和船舶在能见度不良天气下,锚泊、航行和作业中要严格遵守值班制度,按照雾航安全要求,加强瞭望、限速航行,渔船要避开航道捕捞作业。 (记者刘海龙)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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