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起青岛交警严查一切交通违法行为 保世园顺利
来源:大众网 作者:李敏 2014-04-15 17:43:00
大众网青岛4月15日讯(记者 李敏 通讯员 陈刚 栾心龙)4月15日记者从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为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维护世园会举办期间全市道路交通秩序良好,公安交警部门决定自4月20日至10月25日在全市范围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确保世园会举办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重点车辆“必查” 同一路段超速按最严重一次处罚
据了解,整治期间,交警部门将持续保持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严查严处态势。以交通流量大、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多发的沈海、青银、青兰等主要高速公路,204、309国道以及黑龙江路、滨海大道等游园主干路为整治重点,充分发挥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和车载执法装备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卧铺客车、旅游包车、校车及其驾驶人,重中型货运车辆及其驾驶人,危化品运输车辆及其驾驶人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
严格执行客运车辆“人数必查、驾驶时间必查、驾驶资格必查、交通违法信息必查、车辆审验情况必查、车辆安全设施配备必查、车辆轮胎磨损状态必查、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必查”的“八必查”措施;危化品运输车辆“从业资格必查、驾驶资格必查、车辆审验情况必查、通行证明必查、专用标识和安全标示牌必查、车身反光标识必查、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必查”的“七必查”措施;大型货运车辆“驾驶资格必查、车辆审验情况必查、侧面及后底部防护装置必查、车身反光标识必查、货物装载质量必查、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必查”的“六必查”措施。
交警部门将在安排夜查,以酒后驾驶和重中型货车交通违法易发、多发区域和路段为重点,通过跨区机动查车、随机调整夜查点、随车携带便携式地磅、警便车结合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查处效率。
同时,开展“三超一疲劳”违法专项整治,对符合法定情形且未造成后果的违法限速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实行警告;同一辆机动车在同一道路的同一行驶方向,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被同一县(市、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者高速公路交警大队辖区的测速取证设备记录多次的,选择一次最为严重的违反限速规定行为实施处罚。
严查停车场周边乱停车 开展“四非”专项整治
开展停车秩序专项整治,严查已有停车场周边的违法停车。对居民小区占用消防通道停车、乱设挡车柱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及时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未封闭市政道路交通拥堵及路内停车资源情况,通过科学施划居民小区临时停车泊位,实施错时停车,实行局部区域单向调流交通组织等措施,引导社区居民规范停车秩序。
开展涉牌涉证和“四非”违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改装、拼装、报废回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以物流集散地、居民区、停车场、建筑工地,机动车品牌销售店、二手车交易市场、车辆修理厂、报废车回收企业、汽车美容装饰网点为整治重点,在城市和高速公路、国省道重点查处套牌、假牌、假证等违法行为;在城郊结合部、农村和县乡道路重点查处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拼组装和报废机动车上路等违法行为。
成立专门的执法小分队或查缉小组,针对辖区假牌套牌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机动灵活开展查缉行动。在路检路查时重点对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农村面包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等进行检查。
开展公交车专用道专项整治。加快市区符合条件的双向六车道以上城市道路公交车专用道标线施划工作,构建公交车专用道路网,继续开展公交车专用道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公交车专用道、在公交车专用道内违法停车、违反禁令标志等影响公交车在专用道内正常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等。
责任编辑:刘岳超
更多新闻
- 日本友人大意丢物品 青岛好的哥急送还
- 20日起青岛交警严查一切交通违法行为 保世园顺利
- 全国游泳冠军赛将在青岛举行 孙杨等选手受关注
- 世园会五分会场基本完工 崂山分会场将收费
- 青岛一女子超市购物捡钱包 据为己有被拘10天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