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 特殊人才自主招聘
来源:青岛日报 作者:李莉莉 2014-04-13 08:39:00
本报讯 青岛近日出台《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多元化办法的通知》,对纳入事业单位高层次和紧缺人才专业目录范围的专业人才,允许各相关单位在经授权的基础上,采取自主招聘等更加灵活的方式吸纳人才。
多元化招聘主要面向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和基层服务人才三类。具体包括符合条件的院士、专家、学者、科研人才、文艺名家、教学名师、医疗骨干、知名教练、技能大师、重要奖项获得者,为支持我市重要发展战略、重点建设项目急需的专业人才,以及面向乡镇、村(社区)服务的基层偏远岗位所需专业人才等。
新出台的办法在事业单位招聘方面实现了多项突破。其中,特殊人才可自主招聘,根据用人单位需要,授权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区市人社局自主招聘,招聘时间、地点等不作统一限制。招聘条件、招考比例也进一步放宽,除基层服务人才外,其他岗位均放宽学历、年龄、户籍等条件限制。突破了常规招考比例必须达到1:3比例限制,适当放宽紧缺人才和基层服务人才招考比例,对高层次人才招考比例不作限制,特别急需的经批准可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招考。考核方式方面,招聘单位经授权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聘用高层次人才;对紧缺人才和基层服务人才招聘采取“面试前置”的方式,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初步人选,再经笔试或专业测试确定拟聘用人员。服务年限方面,要求招聘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与拟聘用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聘用人员不得调入其他事业单位。(记者 李莉莉)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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