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青岛新闻

增殖放流投入1元回收6元 专家建言改善海洋资源

来源:青岛日报   作者:   2014-03-19 09:32:00

关键词: 增殖放流;海洋资源

  增殖放流每投入一块钱,就能回收6块钱以上,去年增殖放流毛收益达到2.1亿元。昨天,市海洋与渔业局发布增殖放流工作报告,去年我市共投入各项资金2200余万元用于增殖放流,渔业资源修复工程,不仅改善了水域生态环境,还增加了渔民收入。中国工程院院士、黄海水产研究所研究员雷霁霖认为,增殖放流不能仅仅看经济效益,更重要的作用是改善海洋渔业资源。
  增殖放流赚回两亿元
  昨天,记者从市海洋与渔业局了解到,2013年我市放流总投入共计2200余万元
  我市放流总规模达到7.293亿单位,放流品种选择中国对虾、日本对虾、三疣梭子蟹、褐牙鲆、魁蚶、海蜇、金乌贼和鲢鳙鱼。海水放流区域主要选择胶州湾、灵山湾、鳌山湾、崂山湾海域,淡水区域主要选择莱西湖、尹府水库等大型水库。
  根据市海洋与渔业局的测算,2013年青岛市沿海放流中国对虾的投入产出比约为1:7.3,放流三疣梭子蟹的投入产出比约为1:6.2,放流日本对虾的投入产出比约为1:7.8,上述放流品种的产出均为投入的6倍以上。2013年青岛市沿海回捕中国对虾产值约1亿元,回捕梭子蟹产值约5000万元,回捕日本对虾产值约3000万元。再加上其它放流品种,总产值超过2亿元。
  按照统计,青岛沿海渔民通过回捕中国对虾、日本对虾、三疣梭子蟹和海蜇等放流品种,2013年毛收益达到2.1亿元以上,比2012年增加7000万元以上,增殖放流的经济效益十分显著。
  放流鱼苗最远游到日本
  仅仅测算投入产出比并不能完全体现增殖放流的意义。更重要的是,通过开展渔业生物增殖放流,使青岛沿海形成了一定的放流生物捕捞群体与繁殖群体,增加了青岛沿海捕捞品种的资源量,补充了捕捞群体和亲本群体,对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与生态平衡,促进海洋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们测算过,举个例子,放流100条中国对虾,大概能捕回5条。”黄海水产研究所研究院王清印研究员说,从1克左右的虾苗放入大海中,半年多的时间就能长到100多克,大大增加了渔民的经济效益。雷霁霖则做过真鲷鱼的测试,放入大海中的真鲷鱼最远可以游到日本海,而日本放流的鱼类,也同样可以游到中国海。
  “中国对虾、牙鲆鱼、梭子蟹属于本地物种,放流后不会游到外海。”雷霁霖告诉记者,这三种本地物种回捕量非常大,也特别适合增殖放流。
  中国对虾“起死回生”
  “改善海洋资源的路还有很长,整个山东省的海洋面积达到17万平方公里,超过了陆地面积,但现在海内无鱼是个现实问题。”黄海水产研究所研究院王清印研究员告诉记者,近几年的增殖放流已经取得明显效果,上世纪末,中国对虾捕捞量降到了几百吨,而在1979年时,中国对虾的捕捞量为4万吨,通过近几年的增殖放流,我市去年对虾捕捞量达到2000吨左右,增殖放流的效果明显,但要想修复海洋渔业资源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目前仅能起到减缓海洋渔业资源衰竭的步伐。
  “改善海洋资源需要多管齐下,增殖放流、深海网箱养殖、人工鱼礁、工厂育苗等需要共同发展,同时还需要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渔政、船检、港监、海监等执法部门要分工协作,形成综合执法机制,建立起以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为主体,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渔业资源管理体制。”昨天,中国工程院院士、黄海水产研究所研究员雷霁霖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
  相关链接
  增殖放流跟踪是“短板”

  记者在报告中发现,增殖放流品种的选择,苗种规格,放流区域及放流数量都需要综合考虑海域环境生物容纳量,放流品种投入产出比,生长曲线等数据因素,都需要对近海、滩涂的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进行常规的动态监测,但目前仍是我市增殖放流过程中的“短板”。
  目前受到项目经费的制约,我市未能对所有放流海湾进行大面、多频次的跟踪与回捕调查。对放流海域胶州湾进行了3次跟踪调查,对鳌山湾及其邻近海域进行了1次本底调查和3次跟踪调查。虽然调查频次可以满足放流效果评估的基本要求,但无法对放流生物的分布、洄游和生长特性进行细致分析。 
    http://www.dailyqd.com/2014-03/19/content_37623.htm

初审编辑:赫洋
责任编辑:刘岳超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