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奥克斯广场涉嫌售后返租 风险大国家禁止
来源:新华网 作者: 2013-09-27 14:06:00
原标题:青岛奥克斯广场涉嫌售后返租
新华房产9月26日青岛讯(记者 卫全)“售后返租不是已经明令禁止了吗?”有投资风险意识的李先生拨打新华房产青岛热线0532—66990978,向新华网护房行动平台反映青岛奥克斯广场售后返租的违规行为。
近日,青岛市民李先生再次收到青岛奥克斯广场发送的短信,此前,青岛奥克斯广场的销售人员已经两次打电话给李先生,以售后返租的名义向他推销青岛奥克斯广场的负一层商铺。“青岛奥克斯广场的销售人员告诉我,买负一层的商铺有很多优惠,其中一项优惠是购买后前三年返租20%”,李先生说。
新华网记者随后在暗访中发现,遭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国家多部门联合叫停的“售后包租、返租”的房产销售模式在青岛奥克斯广场又开始上演。
9月25日,新华网记者来到位于李沧区书院路附近的青岛奥克斯广场售楼处,在了解记者对投资商铺感兴趣后,一位销售人员主动向记新华网记者介绍地下负一层商铺的销售优惠,“前三年返租,返租给购房者20%,第一年返租6%,第二年返租6%,第三年8%,总共是三年返租20%”。
青岛一名房地产业内人士认为,售后返租、包租的销售模式看上去看似很稳妥,背后却可能有很大的投资风险。该业内人士分析,由于购房者对售后返租包租的模式了解很少,不少投资者认为返租逐年递增,三年返租20%看上去是稳赚不赔的事情,于是,就有人只是看了图纸、模型就交了房款。
售后返租、包租对成熟的购房者来说,恐怕不是“馅饼”,多名业界专家对这一操盘模式的风险预警也有多次。并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也对售后返租、包租已有风险提示,因为没有谁能够保证合同期内,承租商有足够的支付能力和信誉。对买商铺的投资者而言,一旦商铺经营过程中出现问题,购房者的权益将很难得到切实保证。
此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闻发言人认为,售后包租等销售形式含有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以及房地产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涉嫌违反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国家工商总局的《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等有关规定。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同时,国家工商总局在《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的第十六条也做出了规定:“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对于青岛奥克斯广场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的行为,新华网记者与青岛奥克斯广场刘姓负责人通过电话取得联系,电话接通后新华网记者提出采访问题,刘姓负责人说“我不在”。新华网记者提醒他电话处于接通状态,不理解刘姓负责人宣称的“我不在”的说辞后,该刘姓负责人又告诉记者应该联系具体销售人员,随即挂断了电话。
对青岛奥克斯广场售后返租的违规销售行为,新华网将追踪报道。
责任编辑:徐丽丽
更多新闻
- 青岛奥克斯广场涉嫌售后返租 风险大国家禁止
- 青岛"社区加油站"明日开课 家门口享免费培训
- 青岛西海岸建世界级滨海新城 海岸线动态保护
- 省级示范幼儿园标准公布 配置音响数码相机
- 青岛取消34项行政审批 外商开影院区里可批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