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细则再引关注 业内称新规后换车变难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 2013-06-14 09:22:00
早报讯 今年10月1日,我国车主热切期盼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将正式实施。随着这一日期的临近,汽车行业对于三包具体细则的讨论再次引起广泛关注。近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召集汽车企业公布了汽车三包的重要配套文件《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以下简称配套文件),该文件细化并明确了家用汽车的退、换车条件。对比此前的规定,配套文件规定的消费者进行退、换车辆的 "权限"有所缩小。
业内人士指出,按照配套文件的具体规定,消费者所购车辆将多以维修为主,退换车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新规
七类零部件问题可退车
此前汽车三包征求意见稿规定,在车辆"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或发动机、变速器、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等情况,消费者有权提出退换车要求。有观点认为,在汽车三包实施后,消费者进行退换车维权的比例将大大增加。
但是此前的猜测在细化文件出台后,情况有所改变:配套文件规定细化了上述具体"退换车"的范围,仅限于"属于发动机、变速箱、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挂系统、前/后桥、车身"7类注明的几种主要零部件维修更换两次以上,或者"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等重大、突发严重质量问题。
记者对比发现,与年初的征求意见稿相比,配套文件中因维修2次且仍不能正常使用而导致退、换车的零部件种类减少。之前在退换范围内的电器控制系统、润滑系统、冷冻系统、燃油供给系统等,被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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