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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质监局推3步走行政处罚模式 教育为先

来源:大众网   作者:王琨   2013-04-03 11:41:00

  大众网青岛4月3日讯(记者 王琨)依据《青岛市2012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青厅字〔2012〕34号)、《青岛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推行“三步式”行政处罚模式的实施意见》(青法制〔2012〕59号),青岛市质监局决定推行“三步式”行政处罚模式。适用该模式的对象将使用教育规范、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实施处罚三步。
  据介绍,“三步式”行政处罚模式是指在行政处罚中,对实施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先教育规范、再责令整改、最后实施处罚”的一种人性化执法新机制。实施“三步式”行政处罚模式,遵循以下程序教育规范、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首先,教育规范:执法单位在发现质监违法行为后,经初步判断属于应当适用“三步式”行政处罚模式的违法行为,直接指出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劝导其主动改正违法行为,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和维护行政管理秩序。教育规范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天。对应当当场纠正的违法行为,通过口头方式进行,除此之外,应当下达《违法行为教育规范通知书》。
  其次,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执法单位对经教育规范仍不改正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应当通过书面形式责令其立即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限期整改期限一般为3至15天,法律、法规、规章对限期整改期限有明确规定,从其规定。经限期整改,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当事人在限期整改期限内未停止违法行为的,依法实施处罚。
  第三,实施处罚:执法单位对在限期整改期限内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当事人,按照质监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青岛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同时表示,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三步式”行政处罚模式:当事人两次或两次以上实施同一违法行为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安全生产、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严重违法行为;情节恶劣,被上级通报、政府关注、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的;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恶劣手段阻碍执法的。

徐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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