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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货司机撞死人浑然不知 撞人车要"出国"被查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尹彦鑫   2016-09-02 13:49:00

关键词: 民警;大货车;杨某;车头

  半岛记者 尹彦鑫 通讯员冯希军 杨慧 报道

  半岛都市报9月1日讯 8月25日,黄岛区328省道发生一起事故,一名骑摩托车男子与一辆大货车牵引车头发生刮擦死亡,货车司机因视觉盲区浑然不知驶离现场。黄岛交警迅速开展调查,9个小时后将准备出口国外的肇事车辆暂扣。目前,货车司机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黄岛警方刑事拘留。

  8月25日7点左右,黄岛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在328省道王台镇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骑摩托车的中年男子倒在路边伤势严重。经勘查,摩托车和男子没有被碰撞和碾轧痕迹,也没有其他车辆遗留碎片,后经确认,该男子颅脑损伤已经死亡。

  报警人称,事发时看到前方有两辆崭新的白色大货车牵引车头向东驶去。民警调取监控发现,事发路段只有这两辆没有车牌的大货车牵引车头经过,初步确定两辆型号为豪沃牌白色重型牵引车头有重大嫌疑。民警顺着监控一路追踪至前湾港,却发现港区框箱装载处有62辆豪沃牌重型牵引车,已经全部喷蜡防护,正准备装船出口沙特。民警迅速调查,终于在其中一辆车右后轮的轮胎螺丝上发现了刮痕,与摩托车前保险杠左侧上的漆痕颜色吻合,该车右车门上发现了一滴飞溅的血迹,民警初步确定这辆车有重大嫌疑,将该车扣留。

  经了解,这批重型货车牵引车车头是济南一公司从泰安运往前湾港装船准备出口沙特,民警联系该公司通知司机前来接受调查。8月26日,嫌疑车辆的驾驶人杨某来到事故科接受调查。51岁的杨某是泰安人,已有20多年驾驶大货车的经历。事发当天,杨某一行7人分别驾车从泰安出发途经诸城、王台等地,到达前湾港。杨某称事发时,自己并没有觉察到撞了人,而且同行的同事也没看到他发生事故,当日把车送到前湾港交车后就乘坐长途客车返回了济南。

  杨某看了警方出示的证据后承认是自己驾驶的车辆与摩托车发生了剐蹭,但却认为右侧后视镜观察不到右车门下方的情况,此处是后视镜视觉盲区,他没有发现刮倒了人。经DNA检验及漆痕化学成分比对,确定杨某驾驶的重型牵引车头就是肇事车辆。9月1日,杨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黄岛警方刑事拘留。

  民警称,大型车辆的驾驶员在仅转动眼球而不回头的情况下,可以看到前方两侧约200度的范围,而三个后视镜只能提供侧后方60度左右的可视范围,其余100度角的范围就是视觉盲区。民警提醒,遇有大型车辆时,骑车人和行人应至少保持在2米以上,不要与大货车抢行。民警建议,司机要“破解”后视盲区,可在车辆两侧和前后方加装行驶记录仪。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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