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女子带煤气罐强行坐公交 司机无奈报警
来源:大众网 作者:王悦音 2016-08-18 15:01:00
关键词: 青岛;煤气罐;报警
女子身旁放置的是一个煤气罐,坐在单人座上拒绝下车,周围乘客已被疏散。(车载视频截图)
大众网青岛8月18日讯(记者 王悦音)昨天上午,青岛公交集团隧道1路线驾驶员陈少龙驾驶着公交车达到大窑沟车站,一名女乘客正拖着一个煤气罐准备上车。陈师傅立即上前制止该乘客无果。无奈之下,陈师傅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在警察的再三劝说下,一个半小时后,该乘客才下车离开。
18日上午,记者在青岛公交集团隧道巴士分公司山东科技大学停车场内见到了当事人陈少龙。据陈师傅介绍,自己当时正驾驶车辆从大窑沟发往山东科技大学。“在大窑沟始发站上,一名女乘客背对着我,十分费力地往车上拖东西。”陈师傅说,因为女乘客背对着自己,一时间他并没有看见乘客携带的是什么物品,停好车后打算上前搭把手时,才发现女乘客拖着一个大煤气罐上了车。陈师傅立即对女乘客的行为进行了制止,告诉她煤气罐属于危险物品,不能带到公交车上,并劝说该乘客下车,可是无论陈师傅怎么劝说,该女士都拒绝下车,自顾自地坐在了单人座上,并声称自己带的是空煤气罐,要求陈师傅出示关于不能携带空煤气罐上车的规定。多次劝说无果后,无奈之下,陈师傅疏散了车内乘客,并拨打了110报警。
半个小时后,即墨路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对该乘客进行了劝说,并向其解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台铁爆炸案对其进行了教育。然而,面对民警的劝说,该乘客还一直声称自己携带的是空煤气罐,不危险。民警向她解释了无法确定里面没有残留,带上公交车仍然是很危险的,并提出她可以自己乘坐公交车,煤气罐由警方代为保管,她可以以后去取。可是这名乘客仍然不依不饶,一定要带着煤气罐乘公交车,还要求公交司机赔偿她的损失。在僵持了将近1个半小时后,11时40分,该乘客才在民警、热心市民以及公交工作人员的劝说下车。
青岛公交集团隧道巴士分公司党委书记李青介绍,公交车是公共场所,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是为了维护其他乘客的乘车安全,陈师傅作为公交车驾驶员,有责任制止携带危险物品乘车的行为,也是为了安全考虑。遇到这种情况,也希望乘客能够体谅驾驶员,配合驾驶员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的乘车环境。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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