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抢女要自杀抢劫男放弃 因犯罪终止减轻处罚
来源:半岛客户端 2015-08-18 09:44:00
近日,李沧法院审结了一起假借租房名义,对他人实施抢劫的案件。
2014年8月25日,被告人刘某看到网上有一女房东对外寻求女性合租,他便拨通了对方的电话企图趁机抢劫。为了骗取对方的信任,刘某谎称是要帮妹妹租房,当晚19时许,刘某准备了折叠刀、绳子,将房东李女士约到青岛市李沧区的租房处后,用绳子将李某的双手捆绑,持刀威胁李某交出8000元钱,李某挣脱绳子反抗,并夺刀后以自杀相威胁,刘某因害怕而放弃了抢劫,逃离现场。
李沧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暴力、胁迫方法入户抢劫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刘某在抢劫过程中,因害怕而放弃抢劫,系犯罪中止,对其可减轻处罚。最后李沧法院以犯抢劫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提醒,对外出租房屋时要增强防范意识,要认真审查房客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看房时最好多带一个人,避免独自一人在房子里接待陌生的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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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男假称租客 看房持刀抢劫女房东
90后来沪人员张某因沉迷赌博、负债累累,几次入室抢劫后打算逃回原籍,却终被抓获。昨天上午,静安区法院一审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2万元。
大专毕业后,张某在多地打工。渴望一夜暴富的他,很快染上了赌博恶习,短短一年内输掉60多万元。尽管他变卖父亲名下的一套房产,仍填不满窟窿。为偿债,他于今年3月多次入室抢劫,手法相似:先在网上查询女房东的房屋出租信息,后以租客的身份联系看房,看房过程中持刀实施抢劫。
今年3月4日,张某从网上得知安远路某号房屋欲转租,便以“给女朋友租房”为由上门。遭到被害人反抗后,张某丢下行凶的美工刀夺路而逃。
提醒
接待看房男性应约在公共场合见面
公安机关调查类似案件发现,此类案件大多以租、售房屋的女性为侵害目标。歹徒通过广告,寻找女房东为作案目标。歹徒假意露出强烈的购房或租房愿望,以取得房主信任,通常以“和平”的方式进屋后凶相毕露实施作案。
民警提醒,女性房东对看房的男性应保持警惕,应预约在公共场所见面,查验对方的身份证明,并在接待他人看房时有人陪同,看房时要让敞开房门。同时, 出租房屋要向公安机关登记,将租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当地派出所民警登记备案。
[编辑: 李敏娜]
责任编辑:安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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