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路边流动小吃也是创业 可申请创业政策扶持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2015-08-14 13:54:00
半岛都市报8月13日讯(见习记者 徐军) 大学毕业,做路边流动小吃算不算是创业?毕业后在青工作的集体户人员,能不能领取创业补贴?8月13日,市人社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处处长姜雪梅做客“网络问政”平台,回答大家关于就业、创业的问题。
在路边做流动小吃算不算创业?都需要办理哪些证件?网友“皆如皆真”的问题既有趣又颇有代表性。蒋处长回答,流动小吃也属于创业行为,但餐饮业对卫生、安全、消防等情况的要求较高。对于申请创业政策扶持的人员,要求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其他必须的证件,创业者还可到工商部门咨询。
有网友提问:“大学在校生创业可以享受小额担保贷款了吗?”蒋雪梅解释,根据现行政策,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本市户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在校生和驻青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在校生,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有网友表述,自己毕业后落在青岛单位的集体户口,现在离职后又创业,青岛集体户口是否算青岛户口,能否领取创业补贴?蒋雪梅回答,毕业后因就业落户青岛企业集体户的人员,属于青岛户籍。根据现行文件要求,青岛户籍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或失业人员,可按规定申领创业补贴。
访谈中,研究生住房补贴的申请条件及流程是另一个热门问题。姜处长介绍,2012年及以后毕业的国内普通高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和2012年以后来青就业留学研究生,在青落实就业单位,且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户口已落入本市的,在青就业期间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住房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600元/月,硕士研究生400元/月。研究生住房补贴在每年1月份和7月份进行集中申报。
责任编辑:安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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