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自卸货车撞人致死 被抓获时还在家抓知了猴
来源:青岛早报 2015-07-18 09:53:00
5月16日上午9时许,5年大货驾龄的闫某驾驶车号为鲁BW9898的重型自卸货车,沿重庆南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南京路路口右转弯。当车辆刚进入南京路时,闫某听到车窗外有声响,并且感到车辆颠簸了一下,便将大货车停住。闫某下车后看到,自己车辆靠近右前轮后方,有一辆被轧扁的摩托车,车轮下还有一个口鼻流血的男子。“轧人了!”闫某随即拨打110、120报警。民警和120救护车赶到现场发现,车轮下的摩托车驾驶人已经死亡。
“我老婆在临沂老家已经怀孕9个月,家中没人照顾。”当天,33岁的闫某在交警四方大队事故科接受完调查后,提出家中怀孕妻子需要照料。民警考虑到闫某家中确实有困难,就让闫某先回老家照看妻子,并告知他,在事故认定结果出来后,接到民警电话必须立刻到案接受处理。闫某当场口口声声承诺随时到案。但闫某并没有出现,之后甚至连手机都关机再无音信。7月16日,支队事故预防处会同交警四方大队民警,赶往临沂抓捕。当晚7时许,在当地警方协助下,民警在闫某家附近的山林中将其抓获,当时,闫某正在山林中抓知了猴。昨日中午,闫某被押解回青,刑事拘留。(记者 赵健鹏 通讯员 刘健管怀香)
责任编辑:徐丽丽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