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路小区居民私自安防盗门 消防栓占为私有
来源:青岛早报 2014-06-18 09:46:00
居民楼的消防栓本来是应对火灾等突发事件,一些居民却将它圈占了起来。“云南路小区居民楼上不少居民私自在公共区域安装了防盗门,将消防栓圈占到了里面,楼道里面还堆放了不少杂物,万一发生了火灾,隐患可就大了。”昨天上午,市民张先生拨打早报热线82888000反映。
居民楼半数消防栓被圈占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云南路小区2号楼内,看到楼道内堆放了不少废纸壳、废木头等杂物,甚至有人直接在楼道内养起了宠物。记者看到,一些居民在楼道内的公共区域安装了防盗门,将楼道内的公共区域圈占起来。而这些防盗门也将公共区域的消防栓圈在里面。“消防栓本来是用来应对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可是这样被圈占起来,灭火的时候肯定会耽误事。”张先生说。
随后,记者将此事反映给了市南区房产管理处,几分钟后,房产管理处执法科李科长赶到小区居民楼下。“云南路小区这边的房子在设计的时候可能就存在一些问题,有些地方的消防栓外有个消防门,不少居民把消防门占为私有圈占起来,另一些居民就感到不公平,则自己安装了个防盗门圈占起来。”李科长介绍说,今年年初他们便了解了私自圈占消防栓的情况,还下了相关的整改通知书,但只有几户自觉拆除了防盗门。“这个小区每栋居民楼上都有10多户居民私自安装防盗门,把消防栓圈占为私有。”李科长介绍说。
房产部门近期将强制拆除
随后,记者来到了小区物业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并不是第一个接手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前一个物业公司在这的时候,就出现了业主私自在公共区域加装防盗门的情况。我们接手后也在做相关的工作,不过效果却不是很明显。”
据了解, 《青岛市城市房屋再装修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城市房屋再装修,必须保证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符合放火、防水、保温、隔音、卫生等建筑功能的要求,不破坏房屋承重结构和建筑外观,不影响毗连房屋的正常使用,不妨碍相邻关系。”
“根据《青岛市城市房屋再装修管理暂行规定》内容,我们已经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如果不整改我们近期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李科长介绍说。
记者 王世锋 实习生 李梦琳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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