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10万订金买哈雷缺货 车行只换车型不退款
来源:青岛晚报 2014-06-17 14:54:00
目前,我市私家车保有量达110万辆,而且还在呈快速增长趋势。当你准备购买爱车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有哪些常见的陷阱?昨日,市北区工商局公布了近日汽车领域的部分投诉,并发出消费警示。
工商帮讨回10万元订金
家住上海的王先生,托人在位于青岛福州北路的某品牌摩托车青岛总店,订购一款心仪已久的豪华型摩托车,双方商定价格为28.3万元,缴纳订金10万元。可是,到了约定提车日子,商店称此款车已经不生产了,进不到该款车,要求客户改换其他款式或颜色的摩托车,王先生不同意,商家却不肯退订金。
“没有货就提前告诉我们啊,收了订金还不想退,这算怎么回事!”提起自己的遭遇,王先生仍难掩气愤。他特别喜欢一款哈雷摩托车,多方打听得知青岛可以买到该款车,于是就托青岛的朋友代为购买。没想到交付订金后,车行却称该款车没有了,要求更换其他车型。这让王先生无法接受,更让他气愤的是,商家不同意退还订金。双方各说各的理。
于是,王先生投诉到工商部门。工商部门认定,商家违约在先,为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求摩托车总店全额退还订金。在工商人员当场监督下,商家将10万元订金打到了王先生的账户,这一过程仅仅用了两个小时。
“赠品大礼包”成虚假宣传
市民张先生在某汽车专营店买了一辆尼桑阳光轿车,约定用车辆的真皮座椅,更换成同等价位的3M全车贴膜,该贴膜价值3200元,但张先生提车时却发现车膜不是3M的,张先生感觉上当受骗了。他拨打12315,申诉到工商部门。工商人员经多方调查取证,认定该店销售过程中存有虚假宣传行为。在事实面前,店家不得不承认错误,重新为张先生更换3M品牌车膜,并赠送张先生两次维修保养。
工商提醒:销售商在售车时承诺送赠品,说得天花乱坠,提出的赠送“原厂贴膜、进口导航仪”等优惠条件,往往是口头承诺,而真正在订车单上只是注明“送车膜一套”、“送导航仪一台”等含糊不清的文字,并不详细注明是什么品牌,而是留下伏笔,日后产生分歧好“脱身”,消费者购车后容易“吃哑巴亏”。因此,建议消费者在购车时要做有心人,赠品也要详细标注。
承诺“补差价”买时却反悔
苏先生近期在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私家车,签订合同时,合同明确规定如果车展价格低于购买的价格,车行将返还差价。但是,苏先生在车展看到的价格比车行的要低3000元,他感觉上当了,于是找到车行,车行只同意返还差价1000元。苏先生认为车行有明显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要求给予合理解释,否则要求退车。工商人员介入调查,认为苏先生反映属实,经过调解,车行全额退还差价。
工商提醒:销售商口头承诺往往会变卦,只有把优惠条件变成合同具体条款,白纸黑字无法抵赖,才能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牵涉到降价补齐差价等相关约定,建议消费者与经销商签订书面协议,保留证据。而提车加价与否,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权,做好书面约定,何时提车、违约责任等等,保护自身权益。(记者李德银通讯员 姜峰 刘毅)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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