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青岛社会

打工男子猥亵妇女顺走手机 短信约会自投罗网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陈勇   2014-06-16 14:37:00

关键词: 打工男子;女子;猥亵妇女;受害人;女青年

  早报讯 白天在工地打工,夜间窜到路边变成色狼,在先后猥亵多名妇女后,四川籍嫌疑人何某给其中一名受害人发短信并相约见面,结果他等来的是警察。近日,崂山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何某犯强制猥亵妇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去年,在枯桃一处工地打工的何某,晚上下班后就窜到周边路边,尾随女子并预谋实施猥亵。去年9月21日,他窜到株洲路一处路口,把一名女子推到路边小树林,后来被路人发现,何某仓皇逃离现场。5天后,他又窜到张村附近,尾随另外一名女子10多米远,女青年发现有可疑男子后用手中袋子击打何某,何某放弃追赶。当天晚8点多,何某又跑到株洲路,把另外一名女子拽进小树林,受害人极力反抗并挣脱。去年10月6日,何某又跑到张村一处路口,看到一名女子独自行走,他就上前勒住对方颈部,并拖到路边。期间,女子的手机掉在地上,此时,正好有很多行人经过,女青年大声呼救,何某捡起手机后逃离现场。

  在接连发生此类案件后,崂山警方启动了应对措施,加大了巡逻警力。事发后,受害女青年发现手机不见了,就给手机发了一条短信,询问是谁捡到了手机,没想到何某竟然回了短信,声称自己就是当晚的那个男子。心怀鬼胎的何某声称,他觉得女青年长得漂亮,想再见个面。接到受害人的报警后,警方让受害人假装跟嫌疑人相约见面。当何某赶到见面地点时,被崂山警方当场抓获。到案后,何某自愿认罪。崂山区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以暴力方法强制猥亵妇女,行为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一年。 (记者 陈勇)

初审编辑:赫洋
责任编辑:赵晓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