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起诉奥巴马案在美开庭 专家称有积极意义
来源:环球时报 作者: 2012-12-01 09:41:00
费三元
中国三一集团在美起诉美国总统奥巴马一案28日正式开庭,有分析认为,此案具有里程碑意义,不仅反映出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策略上正越发强有力,同时也标志着中国公司在遭遇不公平待遇时,敢于拿起法律武器,大声对美国说“不”。中国专家认为,案子的输赢是其次,更积极的在于体现了中国企业的话语权。
彭博社29日称,庭审中,控辩双方进行了2个多小时的陈述。三一集团在美国的关联公司罗尔斯公司的代理律师称 ,奥巴马以“国家安全”为由关闭该公司承建的俄勒冈州风电场项目,却并未给予任何解释或变通机会,侵犯了宪法所保护的、该公司的基本权利。而美国司法部代理律师麦克埃尔文表示,按照相关规则,凡涉及“国家安全”相关条款而被总统下令暂停或终止的项目,应被排除在司法审查之外,因此该诉讼“应予驳回”。报道称,奥巴马是9月28日下达该命令的,是22年来美国总统第一次下达类似命令。
三一集团副总经理、罗尔斯公司首席执行官吴佳梁于29日接受了记者的电话采访。他表示,28日的庭审决定分区法庭是否有权力管这个案子,当天法庭花了很长时间听控辩双方的陈述,但需要一周时间才能知道结果。如果分区法庭有权力就可以正式进入司法程序。如果没有,那么就要上诉到更高一级的巡回法庭。在问到有多大胜算时,他表示相信美国司法的公正性,由司法来决定。记者29日致电三一集团副总裁何真临,他拒绝评论此案,但表示公司会先等待案件审理结果再进行下一步行动。
有知情人士表示,建议三一在总统大选前起诉奥巴马的是美国两名共和党的律师。在竞选的敏感时刻,美国华尔街的律所选择了适度处理,没有急于卷入。但三一集团在敏感时刻处理这个问题考虑不够长远,从国际关系、商业利益与法律的角度看,三一的输面较大,但也未必损失太多。
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28日称,多名中国和美国的律师认为,三一胜算不大。华盛顿Covington & Burling律师事务所专家费根称,政府在这类情况下总是居于优势地位,一旦总统发布命令, 这也就是结局,因为规则很清楚,以保障国家安全为由禁止某项交易,是总统的特权。但三一此举具有象征意义和心理价值,前者可以塑造“敢于挑战巨人的英雄”形象,后者则展现出中国公司一种前所未有的自信,即坚信没做错任何事。而美国官员则坚持称“此系个案”,“并不意味着对中国投资的敌视”。三一是中国最大私营公司之一,美国2007年通过的《外国投资与国家安全法》赋予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审查外国投资的权力,而中国投资一方面迅猛增加,另一方面90%来自国企,因此很容易受到“特别关照”。一些分析家认为,三一绝不会是最后一个遭此待遇的中国企业,但中国企业已经敢于在如此高层面,在外国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并对不公正待遇提出挑战。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29日表示,除了美国贸易保护主义方面的原因,更重要的是随着中国经济的强大,美国会认为中国的公司成为自己的竞争对手,所以会有打压竞争机会的举动,才导致了最近中国公司和美国的多种摩擦。中国国际贸易学会中美欧经济研究中心主任何伟文29日表示,此案最大的积极意义在于体现了中国公司的话语权,案子的输赢倒是在其次,此外,最近一系列争端说明美国本质上并不信任中国。(陶短房 段聪聪 方蕴瑜 魏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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