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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称中国司机“非法罢工” 中国使馆已介入
来源:环球时报 作者: 2012-11-28 08: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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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驻新加坡特约记者 邱明达 11月27日,102名中国籍司机在新加坡因“歧视性工资”罢工进入第二天。尽管26日晚间,雇主SMRT公司与司机们经过协商后,发表声明称将研究他们的诉求。不过,由于对公司的不信任以及对磋商结果不满,27日早上,仍有超过半数的司机以请病假的形式拒绝复工。据最新消息,新加坡人力部和交通部27日将此次事件定性为“非法罢工”。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已与新政府人力部取得联系,要求新方根据当地法律保护中国工人的权益,使馆将密切关注事件进展。
据新加坡当地媒体报道,SMRT公司26日晚表示会考虑中国籍司机的诉求,并称司机们会于第二天如期上班,但27日上午,仍有60名司机没有复工。警方上午接到报警后赶到职工宿舍,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新加坡全国职工总会工业关系署副署长也前往职工宿舍劝说,经过沟通后。大约十多名司机同意下午复工。不过,截至记者发稿时,其余的司机仍处于罢工状态。
在接受新加坡本地电视台采访时,一名参与罢工的司机表示,希望新加坡有关部门采取行动,仔细调查造成司机们罢工的原因,希望SMRT公司能正视司机的诉求。据报道,此次罢工的导火索是近期该公司的马来西亚籍司机得到了275新元的加薪并获得了相当于一个月薪水的红利,但中国籍司机只得到了75新元的加薪并且没有任何奖金。
新加坡人力部和交通部27日下午召开记者会,将此次事件定性为“非法罢工”。人力部代部长陈川仁表示,政府将严肃对待这起事件,虽然这些人的遭遇值得同情,但非法罢工严重破坏新加坡的工业关系,绝不能容忍。
据《环球时报》记者了解,由于历史和经济原因,新加坡发展高度依赖对外贸易和海外投资,因此稳定的经济环境以及和谐的劳资关系成为政府关注的重中之重。新加坡法律对于罢工有严格的规定和限制,目的是减少罢工对经济环境产生的影响,增强海外投资者对新加坡的信心。
正是由于对罢工的严格管控,在过去30年间,新加坡只在1986年发生过一次60多名港务工人参与的罢工行动。新加坡法律规定,如果基础服务从业者未能在14天之前通知有关部门而擅自举行罢工,即可被定性为非法罢工,将面临高达2000新元的罚款或6个月的监禁。正是由于罢工的高度敏感,新政府、媒体及公众大多以劳资纠纷形容雇员与雇主之间产生的摩擦。
新加坡舆论高度关注此次罢工事件。《海峡时报》在报道中称,此次事件将促使政府重新审视新加坡的外国劳工政策,并评估国家经济对于外国劳工的高度依赖性。《联合早报》则呼吁参与罢工司机采取合法的渠道表达诉求,而不是通过这种严重影响公共服务的方式来引起注意。
据新加坡当地媒体报道,SMRT公司26日晚表示会考虑中国籍司机的诉求,并称司机们会于第二天如期上班,但27日上午,仍有60名司机没有复工。警方上午接到报警后赶到职工宿舍,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新加坡全国职工总会工业关系署副署长也前往职工宿舍劝说,经过沟通后。大约十多名司机同意下午复工。不过,截至记者发稿时,其余的司机仍处于罢工状态。
在接受新加坡本地电视台采访时,一名参与罢工的司机表示,希望新加坡有关部门采取行动,仔细调查造成司机们罢工的原因,希望SMRT公司能正视司机的诉求。据报道,此次罢工的导火索是近期该公司的马来西亚籍司机得到了275新元的加薪并获得了相当于一个月薪水的红利,但中国籍司机只得到了75新元的加薪并且没有任何奖金。
新加坡人力部和交通部27日下午召开记者会,将此次事件定性为“非法罢工”。人力部代部长陈川仁表示,政府将严肃对待这起事件,虽然这些人的遭遇值得同情,但非法罢工严重破坏新加坡的工业关系,绝不能容忍。
据《环球时报》记者了解,由于历史和经济原因,新加坡发展高度依赖对外贸易和海外投资,因此稳定的经济环境以及和谐的劳资关系成为政府关注的重中之重。新加坡法律对于罢工有严格的规定和限制,目的是减少罢工对经济环境产生的影响,增强海外投资者对新加坡的信心。
正是由于对罢工的严格管控,在过去30年间,新加坡只在1986年发生过一次60多名港务工人参与的罢工行动。新加坡法律规定,如果基础服务从业者未能在14天之前通知有关部门而擅自举行罢工,即可被定性为非法罢工,将面临高达2000新元的罚款或6个月的监禁。正是由于罢工的高度敏感,新政府、媒体及公众大多以劳资纠纷形容雇员与雇主之间产生的摩擦。
新加坡舆论高度关注此次罢工事件。《海峡时报》在报道中称,此次事件将促使政府重新审视新加坡的外国劳工政策,并评估国家经济对于外国劳工的高度依赖性。《联合早报》则呼吁参与罢工司机采取合法的渠道表达诉求,而不是通过这种严重影响公共服务的方式来引起注意。
吴立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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