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汉以2元为诱 奸淫同村幼女三年被刑拘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2013-06-28 10:26:00
遂溪县北坡镇架岭仔村一名79岁老人翟某新以2元、10元钱和零食为诱饵,在3年时间里,涉嫌先后奸淫同村的小学生小明(化名,现年15岁)。6月25日,翟某新正对小明实施奸淫时,被村民逮个正着,扭送到派出所。目前,翟某新已被刑拘。
6月25日上午9时半左右,村民李志勋外出放牛回到家门口时,看到村中79岁的老人翟某新正和小明说话,联想到村民多次传言翟某新强奸小明,这引起了李志勋的注意,便密切注视两人的动向。
过了一会儿,李志勋看到两人走入一间无人居住的破屋中。两人的蹊跷行径使李志勋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李志勋急速将此事告诉小明的堂哥翟日胜。
9时50分左右,李志勋和翟日胜来到现场。李志勋通过窗户看到不堪的一幕。此刻,翟某新也发现了李志勋,仓皇提裤外逃,但最终被困锁在院子中。李志勋和翟日胜等人向当地派出所报警,翟某新被警方带走。
昨日,在小明舅舅的陪同下,记者来到小明的家,在一间不到7平方米的小屋里,一位看似十三四岁的瘦弱女孩正蜷缩着坐在一张地席上,见来人,怯怯地望着记者,在其舅舅及伯母的多次安抚下,小明低声告诉记者,第一次被奸淫发生在三年级,当时13岁,那是一天晚上,在翟某新家的二楼(翟某新二儿子的家),与其孙子孙女看完电视下到一楼往家返时,突然被翟某新强行拉到一楼的房间里,强行对其实施兽行后,她当时又痛又怕,欲行逃走,被翟某新又拉回到房间里,丢给她2元钱后,威胁道:“不准对任何人说,一说出去就掐死你。”
“此后,在三年时间里,每隔三四天,翟某新就对我实施一次奸淫,每次事后,要不是给2元、10元钱,就是给一个鸡蛋,直至25日被村民发现。”小明说,翟某新被抓后,她才脱离了淫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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