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

投稿信箱: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北京卫生局:不排除中东新冠状病毒输入北京可能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2013-06-18 07:13:00

  原标题:中东新冠状病毒不排除输入北京

  H7N9疫情之战刚告一段落,本市又启动针对中东新冠状病毒的布控工作。昨天,北京市卫生局消息称,不排除出现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输入的可能。

  专家称,人感染该病毒的症状与非典相似,感染病毒后致死率较高,但病毒传播能力有限。专家建议,前往中东、欧洲有报告此病例国家旅游的人员回国后,如出现发热、咳嗽、气短及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疾病,应及时就医。

  京华时报记者李秋萌

  ■防范措施

  不明原因肺炎需网络直报

  自2012年9月新型冠状病毒首次被发现以来,中东、欧洲陆续出现病例报告,今年5月23日,世界卫生组织将最近暴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命名为“中东呼吸综合征”(Middle East

  Respiratory Syndrome,MERS)。截至6月2日,全球共有8个国家累计报告中东呼吸综合征病例51例,死亡33例。

  市卫生局表示,该疾病呈现波及地域不断扩大、发病人数迅速增加、病死率维持较高水平等特点。本市与中东等国家和地区交流往来密切,现阶段,不排除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输入本市的可能。

  对此,北京市卫生局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要求,做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后,应注意询问病例近期是否有中东国家旅行史,并立即报告所在区县卫生局和疾控中心,同时进行网络直报,并按照有关要求采集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上呼吸道和下呼吸道标本,严格按照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运输相关要求立即送市疾控中心进行标本检测。

  市级救治专家组24小时待命

  因中东呼吸综合征和H7N9禽流感都属于呼吸系统疾病,发病原理相似,北京市卫生局已经确定“中东呼吸综合征”医疗救治专家组由北京市人感染H7N9等高致病性禽流感市级医疗救治专家组承担,并适时启动专家24小时听班制度。据了解,110名专家分别来自协和、积水潭、天坛等20多家大医院。

  为提高医务人员早期识别能力、疾控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和实验室人员检测能力,目前,市区两级卫生部门已紧急启动防控措施,一方面,医务人员、疾控人员、实验室人员接受市级师资培训;另一方面,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也加紧进行临床诊疗、消毒隔离、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实验室检测等专业技术培训。

  按照要求,各医疗机构呼吸科门诊及病房、发热门诊、重症医学科等重点科室医务人员,在接诊时须严格自身防护,遵循标准预防原则。

  此外,市卫生局要求,即日起,各区县、各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和开展应对不明原因肺炎应急演练。各医疗机构在进行医疗救治预案制定及培训演练的同时,应做好防护物资的储备。

  ■中东新冠状病毒5问

  1染病毒后有哪些症状?

  北京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庞星火表示,感染中东新冠状病毒后的症状和非典有些相似,感染者会出现急性、严重呼吸道疾病,伴有发热、咳嗽、气短及呼吸困难,严重的病例出现肾功能衰竭和死亡。

  2病毒是否会人传人?

  庞星火称,目前,该病毒已经有人传人迹象。国外报告病例所在的医院内,出现了医生、护士感染该病毒的情况,也有家庭聚集病例的出现。但公众对此不用太过恐慌,因为它并不像非典病毒那样会在短时间内在人际间大面积传播。

  3传播力较SARS相比如何?

  庞星火称,从目前世界各国报道的病例情况来看,致死率较高,但有治愈者。同时全世界范围内仅报告51例,说明它的传播能力有限,不像SARS那样“疯狂”。

  4公众如何避免感染?

  庞星火表示,目前市卫生部门已经启动了针对冠状病毒的监测系统。每天出入京的人员很多,如果医院接收到有相关症状的疑似病例,会首先进行病原学监测。我们建议前往中东、欧洲有报告此病例国家旅游的人员回国后,如果出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将流行病学史告诉医生。同时,前往医院的朋友应该戴上口罩。

  5病毒是否可检测出?

  庞星火称,自国外有该病例的报道后,本市就探索建立了实验室检测方法。早在本市出现H7N9疫情前,市疾控中心的实验室已经可以同时检测出一份咽拭子中是否包括新型冠状病毒在内的多种病毒。

  ■背景链接

  新冠状病毒肆虐阿拉伯半岛

  去年夏天,中东新冠状病毒肆虐阿拉伯半岛,让卫生专家惊慌失措。目前包括约旦、卡塔尔、沙特和阿联酋在内的多个中东国家深受影响。法国、德国、英国和突尼斯也报告了确诊病例,感染者要么在患病前去过中东旅行,要么与去中东旅行的患者有过密切接触。

  

赵晓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